【拍蝇记】第四百十一期:官商不清起"风波"
“看完蒋波案件警示教育片《风波》,对我的触动还是很大的,毕竟是自己曾经的同事。”近日,东阳市江北街道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上,该街道党工委委员韩永庆这样说道。蒋波曾任江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因违纪违法被查处,教训深刻。纵观蒋波的违纪违法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辖区企业主和个人礼品礼金达24起之多。
“往往都是从收受一些小东西,或者是从酒局饭局开始,会让你迷惑,会让你陶醉,不去深思,慢慢地会迷失自己。”正如蒋波在忏悔书中所言,他的贪腐之路也是从收受他人一包香烟、一张卡开始的,在与企业主的接触中,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逐步抬头,由风及腐,直至底线全失,发展到不管时间节点、不论关系亲疏,皆来者不拒、照单全收,甚至不计后果直接向企业主伸手。
掩耳盗铃,为收礼大开“方便”之门
2016年8月,蒋波担任东阳市江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后,找他办事的各色人等日渐增多,有企业老板,也有村干部,无论熟识与否,都纷纷借着机会示好。逢年过节,打着“节礼”旗号,送上价值不菲的礼品、礼金。面对五光十色的诱惑,蒋波在恭维声、赞扬声中,飘飘然起来,他被“交个朋友”“感谢照顾”“略表心意”的说辞迷惑,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开始欲拒还迎的收礼,并掩耳盗铃、自我安慰,认为这是正常的人情世故、礼尚往来。
“他们最早有人送我钱或怎么样的时候,确实我也感觉到担心害怕,这个钱拿得也是不安稳的。但是后来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抱着侥幸心理,收下了就收下了。”蒋波在江北街道任职期间,不少企业老板为获得关照,给他送烟票、礼品卡、购物卡等。刚开始,蒋波只收熟人的东西,到后来,不管认不认识,只要送来,照单全收。甚至更为讽刺的是在蒋波被留置的前一天,他还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经查,蒋波在担任江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礼卡等,共计折合人民币25万余元。
吃拿卡要,将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
东阳市经济发展活跃,江北街道辖区内大大小小企业多达2000余家,蒋波任职江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工业后,不免与企业主接触,在与企业主交往中,蒋波愈加贪婪,利用经手审批厂房规划的职权,通过卡审批条件,拖审批时间,吃拿卡要,将权力用到极致。
“比如像何某一开始送1万元油卡时,蒋波心里还嫌不满足,总想方设法找理由说困难,把厂房规划报批条件说得很难。”办案人员表示,2019年10月,东阳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为让蒋波帮助尽快完成厂房建设规划审批,送给蒋波1万元中石化加油卡,但直到11月何某又送了5万元现金,他才让审批程序顺利完成。
发展到后来,不管认不认识,不管对方目的是什么,也不知对方底细,只要送礼蒋波他都收,来者不拒。2020年10月,东阳市江北街道某纸品厂负责人陈某为让蒋波尽快完成规划审批手续,在蒋波办公室分两次贿送3万元人民币。据蒋波陈述,陈某送钱时他根本不认识,只知道厂名。当时贪婪的胆子已经到了无法形容的地步,根本没想什么后果。
以借为名,毫无顾忌索取高额贿赂
当“收”成为习惯,“要”也就顺理成章、毫无顾忌,蒋波已经完全把党性初心抛诸脑后,不送礼不办事,少送礼迟办事,甚至以借为名,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财。
“比如从李某那里拿钱,按蒋波自己的说法就像取款机一样,想要就开口,完全不顾及人家的感受,就像自己的钱一样。”办案人员发现,2018年9月,蒋波考虑自己在规划审批事项上帮助过某企业负责人李某,便以家庭前往北京游玩需要开支为由,向李某讨要5万元。2019年至2021年,蒋波为购买房产筹措资金,便又以借为名先后三次向李某讨要50万元。
羞耻之心一旦丢失,底线并不复存在,蒋波的贪欲日渐增长,敛财之路越来越肆无忌惮。
2019年2月,为筹措购房资金,蒋波向辖区内负责小微园开发的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借款”100万元。赵某考虑到今后项目推进还需蒋波关照,便予以应允。在调查中发现,对于该借款,蒋波从未出具借条,也未约定利息、归还时间等,双方均心照不宣地认可了该100万元的收送事实。
“‘借’企业主赵某的一百万,到后面变得还不还已不重要,很心安理得,认为就是送给我的,不用过多考虑,内心竟已如此贪婪。”这是蒋波在忏悔书中写下的话。
欲壑难填贪无度,风止波停悔已晚,蒋波的问题终究还是东窗事发了。2022年5月,东阳市纪委监委对蒋波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08月,蒋波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肆无忌惮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和礼卡;违反廉洁纪律,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住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达259万余元并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8月,蒋波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蒋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共计价值259.98万元。2022年12月,蒋波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工作了三十几年,本来是应该快享受生活的时候,结果什么都没有了。”法庭上的蒋波悔不当初。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从蒋波的典型案例中看到,表面上是朋友相交、小恩小惠,实际上是由“风”到“腐”渐进蜕变。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警醒,做到慎小慎微、慎始慎终,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东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305/t20230530_97222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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