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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机关诉源治理专题研修班”在浙江诸暨开班

发布时间:2023-06-1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诸暨6月12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何若愚)在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今天,国家检察官学院“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检察机关诉源治理专题研修班”在“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开班。全国检察机关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员额检察官及业务骨干共150人参加此次培训。

  本次研修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重点围绕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理念、方法和制发检察建议的重点难点问题等开展学习和研讨,以“我管”促“都管”,更深融入国家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

  据了解,此次培训活动在诸暨枫桥学院开展,为期10天。教学内容上,着眼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党组工作要求,聚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数字检察、网络犯罪治理、检察建议制发等设置相关课程。此次培训将采取专题讲授、经验交流、主题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通过理论阐释、政策解读、案例剖析,对全国检察干警如何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推进基层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等进行专门培训辅导。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6/t20230613_6172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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