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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姚舟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发布时间:2023-06-13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评定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决定》,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舟荣列本次49名新晋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之一。

  

  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姚舟,男,汉族,198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法硕士,现任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曾获第五届全国优秀公诉人及优秀论辩奖,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莆田市十佳平安卫士,荣立个人三等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福建省检察业务专家、福建省法学法律人才库和福建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理事。2022年度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阅卷专家,福建省首批检察官入额考试命题和评卷专家组成员,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校外实践导师。

  

  长期在刑检条线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和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直接办理厅级干部受贿案、“华庭灭门案”和“胰岛素杀妻案”等多起社会高度关注案件,所参与的庭审多次被福建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示范庭,主办的林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选公安部扫黑办编写的《涉黑洗钱案例汇编》和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指导办理的肖某某危险驾驶案、曾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等多个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多年来,始终专注于司法实务现状的思考和研究,先后负责、主笔或参与完成5个最高检应用理论课题、1个福建省法学会重点课题、3个福建省检察院理论课题,在《人民检察》《海峡法学》《检察日报》等知名期刊和权威报纸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17篇,有26篇论文在中国法学会、检察日报、福建省检察官协会等组织征文活动中获奖,其中《庭审证卷电子化之实务检视与制度构想》一文同时获2017年度董必武法学成果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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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检察涵江检察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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