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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者•正青春•皖检之星㉖】于永超:奋楫扬帆,做新时代公益“守护人”

发布时间:2023-06-15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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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永超,现任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先后从事控告申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并经历基层院挂职,前往皮山县开展业务援疆。

  “唯奋斗者进,唯创新者强。”是他从检近二十年来,始终秉承的工作理念。他办理的陈某某行政争议案获评“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所带领的行政检察办案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在他的带领下,蚌埠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全国首例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起诉案、全国首例掠夺捕捞底栖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9件案件先后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连续三年获评全省第一,因工作成绩突出,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好人物、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蚌埠市政法队伍先进典型个人、蚌埠市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历经检察机关多岗位锻炼的他,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之心愈发坚定,并在公益诉讼领域不断探索突破,忠诚护卫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用过硬的工作实绩诠释着新时代检察人的使命担当。

  初心如磐

  做担当尽责的“奉献者”

  2006年通过安徽省公务员招录,进入蚌埠市检察院工作,从此扎根检察事业。按照组织安排,他先后从事控告申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并下派到蚌山区检察院挂职,前往皮山县开展业务援疆。虽然工作岗位一次次“跨界”转换,他始终坚守从检初心,勤勉工作、默默奉献,以“求极致”精神履职办案,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成一行。

  在从事控告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的八年里,他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当好群众贴心人,接待来访群众7000余人次,总结出“五心”接访法在全省作经验介绍,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接待员。主办的陈某某刑事申诉案荣获“全国优秀案例”。在基层挂职期间,以创建业务品牌为抓手,打造“指尖上的案管”,实行“三个一分钟”便捷服务,“精细化案管”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品牌,有力推动全市案件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作为全省首批检察援疆干部,他不远万里赴反恐怖、反颠覆、反渗透的最前沿——和田地区皮山县,克服水土不服、气候不适应等诸多困难,办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牵头成立全区首家派驻公安检察室,制定《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指引》等十余项工作标准,提升了该院司法办案水平。援疆返蚌不久,正值疫情肆虐、防控升级,他主动请缨,被市委组织部选为全市第一批党员志愿者,冒着被感染的巨大风险,奋战疫情防控执勤一线53天,得到社区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使命在肩

  做勇毅前行的“攻坚者”

  2019年10月,于永超调任蚌埠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负责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当时的行政检察工作在全省处于较为落后的困境,是“短板中的短板、弱项中的弱项”。而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新的业务增长极,处在探索发展阶段。如何破题和增效取得突破,这是市检察院党组交予的重任,也是对个人能力最真实的考验。

  凭借不服输的韧劲,于永超认真钻研行政检察业务,多措并举补短板、强弱项,多元化做实做优行政检察工作。坚持执行监督与行政审判违法监督、督促履职、公益诉讼工作有机衔接,制定《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重点问题审查指引》,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活动,规范高效推进行政检察工作。仅用2年时间,蚌埠行政检察工作就实现“弯道超车”,监督意见质量和采纳率跃升全省第一,成为业务工作的“领头羊”。

  对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他着重在“提质”上下功夫。积极创建“检益珠城”党建品牌,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公益诉讼团队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以深化“府检联动”为契机,持续加强与政府部门等互动协作,共建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市域综合治理,以“我管”促“都管”,构建纵向联动、横向配合的多元共治公益保护格局。

  在全省率先探索“审计监督+检察公益诉讼”“流域机构监管+检察公益诉讼”等十余项机制创新,深化“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在全国首推“市级检察长兼职市级河湖长”工作机制,检察监督深度融入市河长办常态化工作。其中多项做法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等3项工作获评蚌埠市改革创新奖,多项获评蚌埠市十大法治事件。“河湖长+检察长”助力河湖生态治理相关工作成效显著,相关做法入选水利部河长办《全面推行河长制典型案例汇编》,蚌埠因河湖长制协同推进力度,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奖。

  能动履职

  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决策部署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面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案多人少等实际情况,于永超以身作则,经常“白加黑”“5+2”忘我工作,带领全市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等内、等外领域齐发力,创新能动履职,强化大数据赋能添智,探索出公益诉讼检察的“蚌埠模式”。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的重点领域,面对办案存在的取证难、鉴定难、整改难问题。于永超积极探索“生态环保+检察”协作机制,与生态环境局会签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意见,成立全省首家环境公益诉讼联合检测实验室,构建起专家意见、主管部门意见、鉴定意见等多元化评估体系。

  所办理的北淝河跨界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请示案,即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和联合实验室开展调查核实,厘清生态环境损害事实,针对整改水质不达标,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指定由下游损害结果地检察机关,监督上游行为发生地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采取诉前磋商、异地起诉等持续跟进监督,有效破解调查取证难、监督整改难等问题。该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回头看”典型案例和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好案件。

  为切实守护山水之城、美丽蚌埠,他带领全市两级院实行“专业化办案+精准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保护工作模式。2022年以来,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685件,制发检察建议51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1件、行政公益诉讼20件。在淮河、沱湖、三汊河湿地、大巩山、平阿山等设立生态修复基地、固碳基地和检察公益林,先后投入260余万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认购碳汇、增殖放流、复植补绿等替代性生态修复。

  着力破解“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的困局,在全省率先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协同办案、专业互助等6项工作机制,现已实施联动项目7个,“国财国土”领域办案突破口进一步打开。2022年以来,共梳理排查问题线索206件,立案办理59件。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推动相关单位履职尽责,追回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国有财产2.3亿余元,收回国有土地600余亩。相关做法被安徽省委《安徽信息》刊发,写入安徽省检察工作报告,在全省推广。

  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扎实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采取联合督办、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整修、迁移散葬烈士墓等248处。协同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等领域诉源治理。在全省首创市级检察公益诉讼文物保护站,实现21处省级以上文物公益保护全覆盖。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裕翔矿业违规采矿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和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火焰蓝+检察蓝”守护消防安全,推动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50余处,相关做法受到省领导肯定,省检察院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均刊发信息在全省推广。

  作为一名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人,于永超表示,将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带领蚌埠市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全体人员,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紧盯公益损害突出问题,捍卫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做群众幸福美好生活的忠实守护者,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jcfc/202306/t20230606_41677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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