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反腐倡廉 > 正文

最高检:深化交流往来互信 增强司法务实合作

发布时间:2023-06-1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中国检察代表团应邀访问俄罗斯和蒙古国 万春表示

  深化交流往来互信 增强司法务实合作

  (记者徐日丹 通讯员李兴坤)5月27日至6月3日,应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和蒙古国总检察院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大检察官万春率中国检察代表团赴俄罗斯和蒙古国访问,就中俄、中蒙双边刑事司法协助等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工作会谈。

  代表团一行先后到访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圣彼得堡市检察院和蒙古国总检察院,分别与俄罗斯联邦副总检察长戈罗多夫、扎哈罗夫,圣彼得堡市检察长梅利尼克,蒙古国总检察长扎尔格勒赛罕、副总检察长钦巴特等进行工作交流和会谈。会谈双方在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司法协助、打击跨境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人员互访交流、检察官培训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

  代表团团长万春分别向俄罗斯和蒙古国检察官同行介绍了中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以及近年来检察改革的相关情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取得的成绩。

  万春表示,中俄、中蒙是山水相连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维护好、巩固好、发展好双边关系符合两国根本和长远利益。随着中俄、中蒙关系的持续深化,双方在司法领域的交流往来日益密切,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双方司法机关的务实合作。要继续保持双边各层级的密切沟通与交流,不断深化双方互信,共同落实好双方检察机关签署的各项合作协议,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6/t20230606_61648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