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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领导举行首次“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

发布时间:2023-06-1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两高”领导举行首次“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 张军应勇出席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共护司法公平正义

  

  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两院”如何协力抓好落实?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要求,“两院”如何共同检视问题、推动整改提升?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两院”如何深化法检良性互动,促进提高司法办案质效?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最高法召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为了最大程度发挥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最大限度凝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工作合力,最大力度解决制约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今年全国两会后,最高法党组和最高检党组研究探索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每年开展一次面对面交流会商,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要求,在司法工作的重大问题上凝聚共识、共商解决之道。“两院”为此次会商会做了精心准备。在多层面深入沟通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提交会议讨论的13个问题。

  会上,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分别介绍了拟交流会商的问题。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副检察长张雪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围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共同完善跨区域集中管辖制度、共同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同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共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等问题,深入沟通交流,并就强化协作配合、统一法律适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了明确分工、牵头落实的会议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开展会商是‘两院’共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务实举措,不是装点门面,而是要以上率下,推动各级法检建立相应层级的协调机制。”张军指出,“这项工作做好了,受益的是老百姓。要把工作落实到日常,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围绕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张军提出具体意见。要抓好会商成果落实。在会议纪要的基础上,完善落实反馈机制。涉及工作事项的单位既是“债权人”,也是“债务人”,要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动、落实到位。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持交流会商的理念,以此次会议成果为基础,推动解决涉及法检两家共同关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方面其他难点、堵点问题,在更广范围内形成共识、汇聚合力。要更加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通过接受监督,重在预防,提前预警,抓早抓小,促进司法审判工作、法院队伍建设更加规范发展。“希望进一步用好这个平台,通过交流会商,共同研究携手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审判、检察工作中进一步落到实处,以司法审判、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应勇指出,法检“两院”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审判制度、检察制度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两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效履职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新时代新征程上,“两院”肩负共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两高”开展法检工作交流会商,是落实主题教育总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务实之举,对于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共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化法检良性互动,加强对诉讼活动的制约监督,携手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设,共同答好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答题”,交好以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必答卷”。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交流会商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当前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在共商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推动共治,更好凝聚法治合力,推动“两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会议开始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等领导共同参观了智慧法院重点实验室。

  会议开始前,张军、应勇等共同参观了智慧法院重点实验室。

  最高法、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图片:程丁 孙若丰)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tt/202306/t20230612_6172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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