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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表彰脱贫攻坚先进,全省纪检监察系统23个集体及27名个人在列!(附名单)

发布时间:2021-04-26 来源: 作者:

  

  贵州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4月23日上午10时在贵阳举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式发布,全文如下: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21年4月22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尽锐出战、务求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省66个贫困县全部如期摘帽、923万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192万人易地搬迁任务全面完成,减贫人数、搬迁人数均为全国之最,彻底撕掉了千百年来绝对贫困的标签,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贵州篇章。

  脱贫攻坚英雄辈出,脱贫故事精彩纷呈。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伟大奋斗历程中,各地各部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东部帮扶城市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倾情帮扶、鼎力支持,社会各界协同发力、合力攻坚,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为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实绩过硬、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为隆重表彰在贵州脱贫攻坚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贵阳市委办公厅等1000个集体“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刘明兰等1500名同志“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这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是带领群众攻坚克难的英雄,是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践行初心使命的优秀代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不忘初心、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始终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学习他们牢记使命、一心为民的人民情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们苦干实干、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始终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坚持抓具体、抓深入,全力以赴干事创业,用心用情用力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崇高品格,在重任面前当仁不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带头冲锋陷阵、拼搏创新,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学习他们清正廉洁、严于律已的优良品质,始终敬仰党的事业、敬畏手中权力、敬重服务人民,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淡薄名利、秉公用权,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学习他们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的勤劳美德,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敢于有梦、勇于追梦,用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和新时代贵州精神,接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力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谱写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美好篇章!

  

  

  

  看名单,一起致敬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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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贵州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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