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新疆:党建赋能促“5·31”专案顺利侦结
党建领航 使命铸魂 攻坚克难
新疆:党建赋能促“5·31”专案顺利侦结
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开展“微谈心”活动。
专案组临时党支部研讨案情。
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讯员闫梦晨摄
一封举报信,一场攻坚战。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移交的举报信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并同步建立临时党支部。通过狠抓政治建设统一党员干警思想认识、开展党建系列微活动凝心聚力,实现一次侦查取证就是一次思想洗礼、一次案件讨论就是一次党性锻炼。
2022年9月,该院“5·31”专案组临时党支部提炼的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做法——“党建领航使命铸魂着力打造一流检察办案团队”,入选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
一封举报信引发一场攻坚战
2021年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接到最高检移交的一封举报信,反映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犯罪,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该案涉案人员反侦查能力强、人际关系复杂,案件持续时间长、涉及人员多,辐射全疆乃至外省,调取证据难度很大。
如何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自治区检察院依托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从全区三级检察机关紧急调配9人,成立“5·31”专案组,并根据案件特点及专案组成员工作经验、自身优势等,又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检察官办案组,工作中既各司其职又互相协作配合,确保及时啃下这块“硬骨头”。
“院党组和主要领导要求专案组始终将‘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办铁案、铸精品。”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霍冰华告诉记者,此次专案办理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自治区检察院首次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加之受疫情影响,案件查办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自治区检察院在成立“5·31”专案组之初,便同步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全面发挥定向把舵作用,坚持重大事项由党组织研究通过,重要工作通过党组织推动,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同时,通过支部会议暨案情讨论会,研究贯彻最高检、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和院党组工作安排,从政治上找准定位,在办案中落细要求。
“专案组同步成立临时党支部,形成以临时党支部为核心、支部委员牵头负责、两个检察官办案组协作配合的党建与业务齐抓共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专案顺利侦破。”“5·31”专案组临时党支部书记帕提古丽·牙生说。
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
“5·31”专案主办检察官李欣茹告诉记者,办理该案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缺乏专业办案人员。为此,自治区检察院从全疆检察机关抽调专门力量组成专案组。
李欣茹介绍,专案组人员到位后,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把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作为工作重点,提升整体战斗力。注重经常性思想教育,在面对重大难题、办案重要环节时,党支部书记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认识、提振精神、鼓舞士气。专案组临时党支部还注重开展日常谈心谈话活动,在干警家庭有困难时,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老党员都会开展“一对一”包联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纾解心理压力,鼓足干劲,确保专案组成员“一个都不落下”。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专案组临时党支部高度重视过好组织生活,创造性利用党建系列微活动,将政治学习、党性锻炼融入每一次案件讨论、侦查取证中,切实增强专案组成员的政治素质。
针对工作压力大、加班加点多,专案组成员容易产生焦虑情绪等问题,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及时开展“微党课”“微谈心”。老党员为大家上专题党课,回顾检察机关在“一支笔、一张嘴、两条腿”的条件下艰难前行的经历,鼓励大家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努力完成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
“我们在学习中取长补短,互相交流。工作中以老带新,互相进步;生活中关心关爱,互相帮助。此次案件侦办既是一次实战练兵也是一次团队协作,大家凝心聚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致力于办好案件。”专案组成员霍建东如是说。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他是南疆皮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接到参加专案的命令后,立即安排好单位的工作,火速赶到乌鲁木齐投入专案中,一干就是半年。
他是一位50多岁的老党员,也是这支队伍的中坚力量。案件进入攻坚期时,他久治不愈的老毛病又犯了,但还是坚持案件侦结后才入院治疗。
他是一位年轻干警,工作中突然接到妻子入院治疗的消息,因为突发急性胰腺炎,医院给其妻子下了病危通知书。在妻子病情稍稳定后,他又迅速返回工作岗位。
…………
专案办理过程中,党员干警冲锋在前,跨越一万多公里,往返新疆内外7个地市15个县(市、区),不顾舟车劳顿遍访关系人、进行大数据比对,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先后查阅卷宗1500多卷,搜集书证14000余份。
专案组成员还把带头遵规守纪作为第一要务,主动签署保密承诺书,严格落实保密要求,防止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情况的发生。一名犯罪嫌疑人为减轻自己的罪责,安排朋友寄来了高档茶叶,办案人员及时向纪检部门汇报并上交物品。案件办理中,对打探案情、说情的人员,办案人员均按照“三个规定”要求,如实进行了重大事项填报。
在临时党支部的带领下,“5·31”专案组历时半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追究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人,同时进一步扩大战果,深挖犯罪,又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件3人。通过查处司法领域相关职务犯罪,一批非法回流社会的罪犯被收归监狱。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文怀说:“‘5·31’专案的成功办理,是党建引领检察业务发展、检察业务融入政治的实践探索,淬炼了党员检察干警的志气、骨气和底气。”
(记者何海燕)
支部建到专案组激发办案战斗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霍冰华
1927年,著名的三湾改编,正式确立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基本组织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重提“支部建在连上”组织原则,要求全党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优良传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办理“5·31”专案时,立足临时抽调人员组成专案组的实际,同步在专案组建立临时党支部,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依托党建赋能促专案顺利侦结。
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二者协同共进、密不可分。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发展、以业务工作检验党建成效为突破,把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的实践贯穿到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各方面。在临时党支部的带领下,“5·31”专案组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效果。
今后,我们将以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支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从政治上看”贯穿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以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检察实践建功立业新时代。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6/t20230602_6161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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