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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四百零七期:贪欲失控 人生翻车

发布时间:2023-06-05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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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你们及时点醒了我、挽救了我,不然我会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希望大家能以我为戒、以我为鉴,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留置期间,在审查调查人员的教育引导下,德清县新闻中心产业发展部原主任周恒幡然醒悟。

  从一名怀揣新闻理想的记者到营销能手,再到阶下囚,周恒是如何一步步滑向违纪违法深渊的呢?

  底线失守,伸出贪婪之手

  1995年,立志成为一名新闻记者的周恒如愿来到原德清县莫干山报社工作。那时候的他,每天采访、写稿,忙碌而充实。2012年,勤奋努力的周恒转任经营岗位,工作性质和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交际应酬逐渐频繁起来。2016年,随着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组建,周恒负责的项目、接触的客户越来越多,他开始有些飘飘然了,觉得“吃点”“喝点”“拿点”是正常的商务往来,也可以相互增进感情,而这无疑为他的腐败堕落埋下了伏笔。

  “换岗后,我总认为完成指标最要紧。”周恒坦言,“组织上举办的学习活动,我都是被动接受,能推则推,能应付则应付,从来没有入脑入心地去思考和体悟。”

  思想缺口一旦打开,纪法防线就步步失守。2014年5月,在一次送戏下乡活动中,某礼仪庆典乐团经营者朱某某为感谢周恒介绍舞台搭建、设备租赁等业务,送给他2000元现金,周恒稍作推辞就收下了。此后,每每周恒介绍的业务,朱某某都会奉上一点“心意”。

  “‘无知’造成了自己的‘无畏’,正是由于平时疏于学习,才会一次次地伸手收钱,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牢房。”这是周恒在忏悔书中写下的话。

  甘被围猎,放纵贪欲滋长

  周恒自以为的“不拘小节”,让更多商人老板有了“可乘之机”,与某电脑图文有限公司经营者李某的深交,更是使其愈发迷失方向、迷失自我。2017年8月,在一次演唱会活动中,周恒将桁架搭建业务交给该公司承接,李某为表谢意送上1.8万元现金。不久后,李某还“赞助”周恒前往港澳旅游。一来二往熟络后,两人的关系更加亲密,在周恒的“支持”下,该公司顺利承接了多项活动的搭建业务,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而作为回报,事成之后,李某都会给予周恒一定的“好处费”。

  从故作推辞到欣然笑纳,从几千元到几万元,周恒的贪欲日渐增长,敛财之路走得越来越心安理得。

  2019年年初,李某向周恒提议“一起投资购买‘德国大蓬’”。与商人老板交往久了,周恒俨然把自己也定位成了“商人”,想着“有了大蓬,可以多接点活动,多赚点钱”,就爽快地答应了。随后,周恒与其朋友冯某商量,以冯某的名义入股。为推广“德国大蓬”,周恒在设置招标参数时偏向于使用“德国大蓬”,在与参展商洽谈的过程中也提出使用“德国大蓬”的要求,想方设法为自己的“钱途”铺路搭桥。

  潜在的“收入”使得周恒流连忘返,在美食节、纳凉节等活动中,他收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贾某“感谢费”5万元;在某儿童剧项目中,他收受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某某“感谢费”4.3万元……周恒一步步把自己送上了通往悬崖深渊的“不归路”。

  迷途不返 终是难逃法网

  在单位被巡察后,周恒心生不安,2019年下半年,他从银行取现10万元,想要归还之前从李某处收受的现金。可是好不容易搭上的线,李某又岂肯轻易断掉,于是,他向周恒提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10万元现金暂时由他替周恒保管,若周恒能继续关照还是会送钱,但是送钱的方式改为记账,且每次记账金额都会告知周恒,周恒有需要随时可以从账上开支。

  在金钱的诱惑下,周恒的“担心”“害怕”渐渐被冲淡,甚至觉得这个办法很“安全”,思索片刻后就表示愿意继续“合作”下去。之后,周恒还多次找李某核对记账金额,生怕遗漏。

  以为能瞒天过海,实则是自欺欺人。2022年11月,德清县纪委监委对周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法院审理查明,周恒利用筹办德清县新闻中心展会、引进投资项目以及商业广告创收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4.9万元、港币1.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23年3月,周恒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想到亲人为我伤心,为我落泪,我的心痛!痛!痛!”法庭上的周恒悔不当初,只是此时为时已晚。

  (德清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305/t20230519_96304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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