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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半年却连一个月工资都拿不满?“银发族”讨薪后续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来源 | 松江检察

  

  

  

  2021年2月,时年66岁的方先生经人介绍到松江一家火锅店打工,当时约定的工资是每月3800元。可直至2021年8月火锅店关门,方先生也仅收到了2700元不到的报酬,甚至还不足他一个月的工资。自此,“银发打工族”方先生开启了自己的维权之旅。

  

  案情回顾

  

  最初,方先生通过种种途径找到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先生,周先生通过微信向方先生支付了3000元,可方先生半年的工资理应为22800元,仍有17000余元未支付。由于方先生求职时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当时并未和该火锅店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他与火锅店之间属于劳务纠纷,方先生无法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次催讨无果后,方先生迫不得已只能尝试以诉讼的方式讨回自己的工资,并希望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2023年3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请后,着手展开调查。

  

  根据方先生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尽管方先生与该火锅店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火锅店理应支付方先生劳动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据此,承办检察官认为方先生的主张有法可依。由于方先生如今已年近七十,且文化程度较低、生活较困难,收集证据的能力较弱,属于弱势群体,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支持起诉。

  

  承办检察官介绍,在双方的雇佣关系得到证实后,还需进一步查明火锅店拖欠工资的具体金额。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方先生说自己只是在入职时,和负责招录的管理人员徐经理就工资金额做出口头约定。而实际的工资给付标准不能以方先生的一面之词为准,需进一步核实。为此,承办检察官和徐经理取得联系,徐经理表示方先生确实在火锅店工作过半年,但当时约定的工资已经记不清了。承办检察官又向多名曾经在该火锅店工作的员工核实情况,其中多人表示情况属实,该火锅店的厨师长也表示,徐经理在招聘方先生前和自己商量过,方先生的工资确实是3800元。

  

  2023年3月31日,对于方先生的申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做出支持起诉决定。2023年4月20日,经开庭审理,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处被告单位支付原告方先生劳务费1703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检察官表示

  

  随着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和健康状况的改善,不少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仍有精力也有意愿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与此同时,这些超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如何保障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劳动过程中,他们也许面临着工资水平较低、发生职业伤害无从保障、薪水被拖欠等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通过支持起诉、介入调解等方式,保障“银发打工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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