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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把检察研究基地建成检察理论研究的主阵地和排头兵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应勇在津与最高检检察研究基地负责人座谈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提升研究质效

  把检察研究基地建成检察理论研究的主阵地和排头兵

  

  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研究基地负责人座谈会在天津召开。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研究基地负责人座谈会在天津召开。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座谈会,与研究基地负责人共商加强基地建设,深化检察理论研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应勇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明确检察研究基地职责使命,聚焦检察工作基础理论和实践难题,加强检校合作,提升检察理论研究质效,在新征程上携手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特别是加强涉民事、行政领域知识产权检察。”

  “未成年人检察要注重加强综合司法保护,深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源,针对性做好预防。”

  “希望最高检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的顶层设计,推动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学学科体系。”

  ……

  

  

  张保生、周长军、刘艺、李玉华、宋英辉等9位检察研究基地负责人发言。

  张保生、周长军、刘艺、李玉华、宋英辉、孙佑海、郭禾、胡铭、时延安等9位检察研究基地负责人分别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质效、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检察研究基地建设机制等进行发言。

  “检察理论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根本任务都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本遵循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应勇对各检察研究基地近年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研究基地的专家学者表示感谢。应勇指出,建好、用好检察研究基地,明确检察研究基地“是什么”是前提。检察研究基地是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联系与合作的重要平台载体,是检校携手开展理论研究的重要阵地。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阵地。立足检察研究基地职责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找准工作方向,发挥所长、形成特色、务求实效。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重中之重,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研究阐明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

  “要真正发挥好基地作用,真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让基地有‘名’更有‘实’。”应勇强调,建好、用好检察研究基地,明确检察研究基地应当“干什么”是核心。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检察工作基础性理论和实践难题,加强研究论证,推出更多高水平研究成果,对检察工作产生实实在在的指导、引领作用。要把检察研究基地建成优质检察理论成果的产出基地,既要注重“量”,更要注重“质”,真正使检察研究基地成为检察理论研究的主阵地、排头兵。要把检察研究基地建成破解检察实践难题的指导基地,聚焦检察制度建设、检察工作发展、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等问题,统筹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和指引。要把检察研究基地建成促进检察学学科建设的学术基地,更好统筹法学理论研究资源、法学教育资源、专家人才资源、检察实践资源,切实加强中国特色检察学学科体系建设。要把检察研究基地建成理论与实务人才的培养基地,加强检察人员与基地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双向交流,把培养理论与实务人才作为基础性工程抓实抓好。

  应勇指出,建好、用好检察研究基地,明确检察研究基地“怎么干”是关键。要健全检校共建机制,加强检校常态化联系,在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务实合作;健全横向协同机制,依托法学院校,形成最高检理论研究所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参与、所在地省级检察院协同的发展合力;健全管理考核机制,既要切实帮助检察研究基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也要严格做好考核管理。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座谈。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庭凯,陈凤超、陈勇、陈武、王守安、茅仲华、王旭光等部分省级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座谈。

  最高检检察研究基地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图片:程丁)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tt/202305/t20230525_6149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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