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蝇记】第四百零五期:一心向"钱"的"小"站长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满脑子想着赚钱,这就是罪恶的开始。”杭州市临安区太阳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原工作人员陈海如在忏悔书里深刻反省。
“当官发财两条道。”党纪法规中对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均有明确禁止的规定。可陈海如却将这一规定抛之脑后,一边留恋着国家公职人员的“乌纱帽”,一边做着日进斗金的“发财梦”,最终陷入罪恶的深渊。
党性缺失,在“搞”钱的漩涡中迷失自我
1983年,陈海如从部队转业至太阳镇工作,他在自述材料中这样写道:“我一直在太阳镇工作,已经有近40年的时间,可以说把自己一辈子的精力都放在了太阳镇。”
然而,陈海如并不像自己所描述的那般一心为“公”。经调查,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曾有两次被处分的记录:2008年3月,他因赌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1年7月,因拒不执行法院对于其民间借贷案件的判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我从事过资金生意,也帮着别人推销惠农贷,还想参与一些投资。赚钱意识始终充斥着自己的大脑。”作为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陈海如始终抱有“赚钱”的念头。为了早日实现“发财梦”,从2009年开始,陈海如就一直以民间借贷的形式从事“资金生意”,即所谓的放贷。据陈海如自己交代,他不仅将自有资金放贷,还将借来的钱放贷赚取利息,妄图“借鸡生蛋”。然而,事与愿违,没过多久,贷方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陈海如也因此受到牵连,利滚利导致他欠下100多万元债务。
“我深陷债务的泥潭之中,压得我喘不过气,经常是拆东墙补西墙,甚至有要债人到我工作单位讨要欠款。而我当时想的不是如何悬崖勒马,反而满脑子想着怎么去弄钱。”面对办案人员,陈海如懊悔不已。
“亲”“清”不分 在腐败“温床”上越陷越深
商人梦碎,经过一番思索后,陈海如随即转变了发财道路——以“人脉”换“钱脉”。
2017年12月,陈海如调任临安区太阳镇人民政府交通管理站站长。在2018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他还兼任了太阳镇临金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
陈海如虽职位不高,但手中负责的工作却不少。当时他负责太阳镇临金高速征迁安置政策处理、矛盾调解、协调保障等工作,在项目开展中有一定的话语权。可陈海如不是思考如何认真开展工作,反而想着利用职务便利频频“织网”。
“我的性格比较外向,愿意交朋友,也愿意帮忙。工作中,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觉得是在交朋友。平时一起吃饭、打牌,都是朋友关系。”就这样,陈海如在项目中结识了不少工程老板,凭借着豪爽仗义的性格,他很快与老板们称兄道弟、打成一片。
在临金高速建设项目的管理中,陈海如结识了工程老板方某,当时方某正在承接一个安置小区项目,该项目有大量的渣土需要倾倒。面对渣土倾倒不便的难题,方某找到陈海如寻求帮助。在陈海如的牵线搭桥下,他帮助方某联系上了临金高速建设方,最终双方谈妥,让方某将安置房小区的渣土倾倒至临金高速部分路段。仅此一项为方某省下的成本就价值不菲。此外,陈海如还在临金高速零星石料处置等事项上给予了方某帮助。有了陈海如帮忙疏通关系,方某在太阳镇的业务开展更为顺畅。
2020年至2021年,陈海如共分三笔收受方某给的好处费合计75万元。其中一笔20万元还是陈海如以买房为由向方某借的,而这笔“借款”既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也没有约定利息,双方对此心照不宣。
“自己帮助朋友解决问题,朋友拿钱帮助解决我的资金困难也不觉得有问题。”正如陈海如所言,他把公家的“责任田”变成利益交换的“自留地”。
信奉“金钱至上” 最终满盘皆输
违规经商、放贷收息、权钱交易……陈海如在发财的路上越走越远,在从政的底线上却越走越低。从“商官”到“贪官”,陈海如绞尽脑汁将手中掌握的资源周转腾挪。殊不知,这些买卖注定只赔不赚。
2022年11月9日,临安区纪委监委对陈海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海如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23年2月,陈海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而此时,年已60岁的陈海如距离退休只有几个月的时间,而他幻想的“平安着陆”也化为泡影。
2023年4月,陈海如因犯受贿罪,被临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退缴在案的赃款人民币8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半辈子想着赚钱、发财,最终钱没有赚到,自己却落得这样的下场,我对不起自己的家人,也对不起曾经辛苦了四十年的工作。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重蹈我的覆辙。”如今,陈海如幡然醒悟,然而悔之晚矣。
(杭州市临安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304/t20230424_94346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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