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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首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5-21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3年4月在楚雄召开的“云南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培训班暨观摩学习活动”会议精神,有效解决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区域发展不平衡、类案监督规模小等问题,加快云南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步伐,扩大类案监督成效、形成监督合力,真正实现成熟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范围内“一域突破,全省共享”的目标,经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排查筛选,确定楚雄州检察院“环保税追缴模型”、昆明市检察院“耕地占用税保护模型”两个法律监督模型作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推广应用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5月11日,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联合第八检察部、检察技术与信息部通过远程视频培训的形式,组织召开全省三级检察院数字检察专班成员及公益诉讼条线、信息技术条线人员参加的“全省检察机关首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培训会”。

  

  

  培训会上,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领导对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情况及举办此次培训会的目的、意义作了介绍说明,并通报了下一步其它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逐步推广应用打算。

  

  作为此次推广模型的业务主管部门,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对此次培训提出了要求:

  

  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要顺应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要求,善于应用数字思维,不断提高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质效。一要充分整合利用外部数据,不断挖掘数据“富矿”,扩大公益诉讼线索来源;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战应用,切实发挥数字检察科技力量;三要注重经验总结和问题反馈,不断丰富完善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楚雄州检察院、昆明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分别对“环保税追缴模型”“耕地占用税保护模型”两个法律监督模型进行了技术培训。从模型创建背景、监督规则筛选、数据如何获取、数据如何比对、运算规则如何设置及具体运算操作等方面,对模型如何从个案办理到最后实现类案监督进行“解剖”式的讲解。

  

  通过培训,参会人员对两个模型从构思到落地的整个过程,特别是线索筛查过程中算力工具的运算过程有了清晰明了的认识,为两个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顺利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整个培训贯穿着“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原则。

  

  下一步,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力度,及时筛选、培育各业务条线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成效明显的监督模型及时组织培训推广,不断提高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规模和水平,形成更多监督合力,最终实现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的整体提升。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305/t20230517_41402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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