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太仓市检察官释法说理 外企“内鬼”及与其里应外合的堂叔均认罪认罚

发布时间:2023-05-2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检察官听取该案辩护律师的意见。

  A企业是一家外企独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设计、组装自动仓储设备及系统。仓储设备需要使用大量的轴承装置,以保障机械产品运行和控制更加流畅、精准。为获得更多利益,谢成利用担任A企业采购经理的职务便利,向堂叔谢宾注册的空壳公司高价采购轴承装置,长期非法侵占A企业财产,最终锒铛入狱。

  经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月27日,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谢成、谢宾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近日,A企业相关负责人将一面写有“秉公高效执法,护航企业发展”字样的锦旗送至太仓市检察院。

  空壳公司获取供应商资格

  贪念萌发于2015年底。回老家休假的谢成得知堂叔谢宾在广州做五金生意失败,便向堂叔抛出“合作”的橄榄枝,让熟悉五金市场的谢宾去寻找一些低价的零件品牌,称自己会想办法让其以高价出售给A企业,急于赚钱的谢宾当即同意了。

  新年一过,谢宾跟随谢成来到苏州,注册成立了B公司。恰好A企业决定降低部分物料成本,身为采购经理的谢成趁此机会,让谢宾根据A企业需要的轴承规格、型号,选定了市场价格较低的某品牌的三款轴承,并伪造产品授权资质,谎称B公司为该品牌在国内的一级代理商,向A企业推荐B公司成为新的轴承供应商。

  为了防止被别人猜到他们是亲属关系,谢成将谢宾引荐给总经理丹尼尔时,特意让堂叔谢宾化名为“李伟”。在丹尼尔决定好目标价格后,谢成装作与谢宾毫不熟悉,当着丹尼尔的面将目标价格给到谢宾,让其回去报价。其实他们二人早已商量达成一致,给A企业的报价是在该品牌轴承实际市场价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加价。制作好报价表后,谢成用堂叔的邮箱将报价表发送到自己的邮箱,再转发至总经理的邮箱。

  由于B公司的报价符合A企业目标价格,并低于A企业之前使用的轴承价格,且考虑到B公司是该品牌的一级代理商,报价一般为市场最低价,因此,A企业出于信任,并未进行比价,直接通知谢宾将轴承送至企业内进行打样。谢宾将从其他正规代理商处采购的轴承送至A企业,顺利通过了试用,获得轴承供货商资格,双方合作长达4年。

  全额退赔企业损失

  2020年3月,A企业对谢成的异常采购行为有所察觉,要求其配合调查,谢成选择了离职。

  之后,谢成不仅没有收手,反而新注册了一家公司,成了A企业的竞品公司,试图挖走前东家的客户。2020年底,收到客户反映的情况后,A企业决定开展内部自查,谢成联合其堂叔进行的职务侵占行为浮出水面。

  2021年1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2022年3月,该案被移送至太仓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案后,谢成辩解称他与谢宾的公司并无关系,所有材料均是按照正常的市场价进行采购,他并未从中牟取利益。

  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出示在案证据、分析认罪认罚与否导致的不同法律后果后,谢成最终承认自己所犯罪行。谢成、谢宾均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赔了A企业的相应损失,取得A企业谅解。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谢成、谢宾经事先合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谢宾的名义成立B公司,谎称B公司是某品牌一级代理商,并利用谢成担任A企业采购经理的职务便利,让B公司成为A企业的轴承供应商,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将轴承出售给A企业,侵占A企业财物97万余元。

  2022年12月12日,太仓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谢成、谢宾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谢宾应认定为从犯”的辩护意见。公诉人当庭答辩认为,B公司系被告人谢宾与谢成共同合谋成立,且在与A企业洽谈业务的过程中,谢宾全程参与,之后的转账等行为也由谢宾操作,其作用大小不能仅靠获利多少来认定,故被告人谢宾不能认定为从犯。

  今年2月27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

  强化企业内部风险防控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被害单位在交易对象背景调查、合同审查、市场比价等方面存在缺漏,导致公司财产被侵占;对知识产权保护也重视不足,由于未建立有效的保密措施,企业的部分技术秘密被谢成接触获取并抢注为专利。

  得知该情况后,检察官第一时间提醒A企业去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并结合企业所关心的商业秘密保护、商标保护以及案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等,帮助企业梳理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并提出风险防控建议。

  “我到中国工作已经六七年,虽然参照了总公司的制度规定,但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A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为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太仓市检察院还联合太仓市监委对外资企业管理层及违法高风险领域的职工进行集中法治授课和廉洁警示,构建外企职工岗前岗中法治培训全链条。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305/t20230516_151107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