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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丨思想防线失守后,一个红包便撬动了他的底线

发布时间:2023-05-15 来源: 秦风网 作者:佚名

  日前,江苏省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该片真实还原了镇江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副局长景剑腐化堕落的蜕变过程。

  “堤溃蚁孔,气泄针芒。”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腐败往往是“四风”从量变转为质变的结果,而景剑的贪腐之路,就是从一个红包开始的。

  一个红包撬动底线

  1995年,刚刚毕业不久的景剑意气风发,立志在工作中干出一番成绩。头脑灵活、勤于业务、敢闯敢拼的他很快崭露头角,成为扬中市环保系统重点培养对象。短短几年间,他相继担任扬中市环境保护局综合计划科、行政审批科、环境监察大队、污染控制科等“核心科室”的主要负责人。

  然而,干部的思想觉悟、党性修养并不会随着职务的提升而自然提高。在岗位和权力的变化中,景剑没有坚守住初心,逐渐放松了政治学习、淡漠了纪法意识。面对各种利益诱惑,景剑内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逐渐在意起商人老板对自己的态度。尤其逢年过节,他看到其他办公室“门庭若市”,反观自己却“无人问津”,他常自问:“我付出了这么多,职务也不低,为什么身边还是这么冷清?”

  景剑的思想防线慢慢发生松动。一次,某企业老板为感谢他帮忙加快项目审批进度,趁其不在,悄悄将一个红包放进他的办公桌抽屉。景剑面对红包犹豫不决,于是拿起电话联系这位老板,告诉他红包还在原处,让他抽空来拿。

  

  几天后,景剑发现红包还是“稳稳地”躺在抽屉里。经过一段时间的纠结与不安,他内心的理智最终输给了贪婪的欲望。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自此,景剑很快被欲望吞噬。贪欲闸门打开之后屡屡受贿

  2013年2月,在担任扬中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后,景剑掌握了项目资金的“话语权”,他一上任便开始琢磨怎样将手中的权力变现。

  他想到了之前在项目审批工作中认识的某化工企业老板包某,暗示包某他可以在资金申请上帮到“大忙”。后来,该企业在景剑的帮助下申请到35万元项目资金,包某为表示感谢,送给他5万元。

  “对于环保项目资金的补助,我首先想到的是企业应该怎么感谢我,应带什么礼给我,而不是考虑如何提高资金的引导性和示范性。我考虑的是企业过年怎么没来找我,我是不是应该主动去安排,而不是如何依法依规帮助企业、服务企业。”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渐渐在老板的奉承中得到满足,经常流连于豪华会所、高档酒店,与商人老板们勾肩搭背、纸醉金迷,在围猎场中越陷越深。

  

  2010年至2019年,景剑在环境执法检查、环境违法处罚、环保资金补助、环保项目审批等方面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现金、购物卡和烟酒等财物,折合人民币50余万元。

  定潜规则收好处,耍小聪明躲避审查

  2020年6月,景剑被提拔为镇江市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他在执法活动、走访企业过程中,与企业主广泛接触,很快摸清了企业存在的问题。

  由于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工作多年,景剑已谙熟执法中的“门道”,对于既可处罚也可整改的问题,他根据企业老板与自己的亲疏关系,按四种情况自创了一套处置方法:一是“只罚不帮”,二是“只帮不罚”,三是“以罚为主、以帮为辅”,四是“以帮为主、以罚为辅”。在这种潜规则“指引”下,景剑大搞吃拿卡要,又先后收受企业老板送出的财物折合人民币70余万元。

  随着生态环保领域腐败问题惩治力度的持续加大,当地环保系统腐败案件频频曝光,这令景剑忐忑不安、如坐针毡。他原本可以选择主动向组织坦白,如实交代问题,然而他却耍起了小聪明:启用新手机、注册“安全号”、转移赃物。他以为这样可以躲避调查,殊不知却让自己在歧途上走得更远。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3月2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苏省,景剑违纪违法相关问题线索随之被发现。

  2022年4月,景剑被采取留置措施。经查,景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转移、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在挂职单位领取薪酬,违反廉洁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给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2022年8月,景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9月,景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办案者说

  景剑底线失守后,热衷与企业老板称兄道弟、推杯换盏,想尽办法为自己捞取利益,将手中的权力变现,享受着权力带来的金钱、物质、地位的满足,在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事实再次证明,权力是把“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坚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任何时候都不能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不能搞以权谋私,坚决守住公与私、亲与清的界限。

  ——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骆俊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865/2108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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