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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数字思维,提升办案质效 云南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培训班暨观摩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09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加强对全省数字检察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应用,4月20日,云南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培训班暨观摩学习活动在楚雄召开,各州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及相关条线检察官参加了现场观摩和培训。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申云天、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处长缪存孟,楚雄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崔同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智鸥出席活动。

  

  

  与会人员参观了楚雄州检察院检察业务大数据展示中心,现场观摩检察模型研发和应用,昆明市检察院、楚雄州检察院、保山市昌宁县检察院就数字检察的应用进行经验交流。

  

  近年来,云南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数字检察工作,推进法律监督模型建设应用。2022年,昆明市检察院强化四大检察各业务条线应用场景,在执检辅助办案、司法救助、公租房租金监管模型等方面都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楚雄州检察院通过跨部门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融通了党政机关41个信息平台,数据建模发现各类线索9000余件;昌宁县检察院建立了刑事“挂案”清理监督等五个模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申云天及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数字检察领导执行小组组长高峰还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接地气、高质量的数字检察辅导课。分别围绕“数字检察的工作理念和方法”“‘侦察思维+ 大数据’提升检察法律监督价值”,阐述了为何要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什么是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如何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字检察的工作方法以及检察监督的对象、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和难点,如何利用数字检察和智慧检务重塑新时代检察工作等。

  

  

  

  申云天对云南检察机关在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所做的积极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数字检察是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时代需要,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任务的需要,是适应数字时代背景下犯罪形式新变化的需要。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要求,推动数字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针对数字检察建设中要注意的问题,周智鸥强调,一是要积极稳妥推进云南省数字检察工作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三聚焦、三避免”的原则,聚焦主责主业、聚焦类案监督、聚焦社会治理风险隐患和难点堵点问题及背后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二是要立足现有数据,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数据业务化;三是要与数字云南紧密结合起来,融合借力,在服务大局中体现监督质效;四是要高度关注数字安全。将数据安全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模型研发、数据应用的全过程。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304/t20230425_41117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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