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 以高水平法律监督促执法司法公正
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落幕 童建明强调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 以高水平法律监督促执法司法公正
(记者孙风娟)4月21日上午,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圆满结束。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出席总结颁奖大会并讲话。他强调,广大未检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融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责,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大力锤炼过硬作风,努力把检察司法保护做深做实,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
童建明首先向获奖选手和单位表示祝贺。他指出,举办未检业务竞赛,是培养和选拔高素质未检人才的有力举措,是加强未检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未检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结合本届竞赛情况,就如何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大格局中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童建明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讲政治、顾大局。要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要有情怀、勇担当。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美好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特别程序和特殊要求,紧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有效遏制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迎难而上,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履职水平。
三要善办案、敢监督。要树牢系统审查、全面审查理念,坚持融合式监督的未检特色,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高水平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四要重协同、促治理。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找准检察机关与其他“五大保护”的结合点,力促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五要爱学习、严自律。要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岗位历练,发挥好获奖选手“传帮带”作用,通过学习交流、同堂培训、轮岗锻炼、引进人才等方式,提升未检人的综合素能。
全国人大代表高德荣、李承霞,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最高检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大会。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4/t20230423_6121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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