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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丨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部署检察机关开展主题教育工作等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7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10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暨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开展主题教育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省检察院机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的意见》。同时,就此前如何把调查研究融入主题教育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制定调研工作方案和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等进行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此次会议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主题教育要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根本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同大兴调查研究相结合、同做实最高检党组巡视“回头看”整改相结合,同推动云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发展。

  

  会议提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促指导,强化宣传引导,发扬严实作风,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始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奋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改进调研方法,以上率下、作出示范,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大兴调查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改整治,抓好建章立制,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三要坚持从严从实,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反对和防止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制定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制度机制,确保常态长效。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sy/202304/t20230412_40904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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