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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纪检监察法规工作联系点公布

发布时间:2023-04-16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听取基层意见建议 加强工作指导服务

  首批纪检监察法规工作联系点公布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公布首批18个纪检监察法规工作联系点名单。北京市顺义区纪委监委,河北省涉县纪委监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清华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18个纪检监察机构,成为首批联系点。

  建立纪检监察法规工作联系点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法规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制定《纪检监察法规工作联系点办法(试行)》。规定在征求省级纪委监委法规工作部门意见基础上,结合地域分布、行业类型、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等因素,选取20个左右有代表性的地市级、县级纪委监委以及中管企业、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作为联系点。通过发挥法规工作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深入了解基层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听取对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法规工作的指导服务,打通法规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

  一方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通过实地调研、书面调研、电话调研、视频调研等方式,重点了解联系点开展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学习,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措施机制、制定的配套制度规定,对加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等。每季度收集联系点上报的工作情况,每年至少赴10个联系点开展实地调研,原则上2年内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通过解答联系点提出的法规制度执行中遇到的疑惑和问题、进行法规宣讲、举办业务培训等方式,及时为联系点提供业务指导与服务,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法规起草和专项调研工作,谋划开展赴联系点调研工作,以点带面推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上下一体、协调统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吕佳蓉)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3-04/16/content_89837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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