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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丨守“未”联盟 开工……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第28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冰凌花”未检工作室干警联合白河社区和消防部门,来到池北区一小学校为全校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普法知识宣讲。

  “知道灭火器是怎么使用的吗?”

  “使用的时候直接喷还是先将瓶子来回晃动一下?”

  “发生火灾时往楼上跑还是楼下跑?”……

  互动式的开场,把原本沉闷严肃的氛围瞬间点燃。趁着学生们高涨的热情,消防员现场就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技能进行详细操练指导,并围绕如何预防火灾发生及自救等方面为师生讲解了消防安全知识、发放消防安全宣传册。

  

  

  

  随后,“冰凌花”未检工作室干警,以幽默风趣的语言,结合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向师生们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引导同学们思考未成年人犯罪的常见行为和形成原因,重点介绍了常见罪名和法律后果,让同学们对冰冷的法律条文有了更加深刻直观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学生们遵守的各种行为规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学生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活动现场,检察官不时抛出问题,同学们则争先举手抢答,现场气热烈融洽。

  

  

  

  在课堂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学习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习不到的法律知识,也深刻认识到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此次课程案例丰富、讲解生动、互动有效,受到了在座师生的一致好评。

  “保护学生安全,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的协作配合,为学生们送去更多、更好、更全面的法律知识,努力促进未成年人在法治蓝天下健康成长。”检察官表示。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自1996年起,中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来源/延边林检、白河林检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gzdt/202304/t20230406_40790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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