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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签!区检察院、区妇联建立协作机制 携手共护每一个“她”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司法救助,以及妇联提供的就业培训辅导,这些帮助就像及时雨,不仅解决了燃眉之急,也让我获取了谋生技能!”张欣(化名)在收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和江汉区妇女联合会向其提供的联合救助后,向办案人员连声道谢。

  张欣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母亲。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其家庭因案失去了唯一的收入来源,从而陷入经济困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关于及时开展司法救助、衔接落实多元帮扶的工作要求,该院第一时间依法启动对张欣作为被害人家属的司法救助工作,让其家庭暂时缓解经济压力。与此同时,该院迅速将张欣缺乏劳动技能的问题向江汉区妇联反馈,联合妇联对其提供技能培训、介绍就业渠道等多元帮扶,将以“救急”为主的司法救助与“救难”为主的妇女帮扶相结合,帮助张欣的家庭摆脱因刑事案件而陷入的生活困境。

  “该案是我院与江汉区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一次具体实践和鲜活案例。”2023年4月4日上午,江汉区检察院与江汉区妇联召开联席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邵奇与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杜杨共同会签《实施意见》,区各街道妇联主席、妇女干部和区检察院第四、第五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签仪式。

  仪式结束后,该院第四、第五检察部检察官结合办案实际,分别对《实施意见》中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妇女权益维护的支持起诉工作以及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工作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去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机制。本次会签的《实施意见》根据最高检和全国妇联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区检察院和区妇联将在支持起诉、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等三方面重点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并配套建立沟通协调、案件线索快转快反联动、办案协作、联合培训等四方面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办案职能和妇联组织密切联系广大妇女的优势,扩大妇女权益工作影响力,共同维护妇女权益。

  邵奇副检察长指出,下一步,江汉区检察院将以本次会签的《实施意见》为基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精心做好组织、督导、协调各项工作,实现区检察院专业化办案和区妇联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共同做深、做实、做细妇女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杜杨主席表示,区妇联将进一步加强与区检察院协作配合,尤其是深植基层的各街道的妇联干部,要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职能与专业力量,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报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构建妇女合法权益保护联动新格局。

  作者:李超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dwjs/202304/t20230404_17700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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