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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检察制度新动向|英国皇家检察署:改善刑事司法中受害者体验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现代国家对刑事司法的治理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增进与被害人的沟通有助于化解矛盾,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英国皇家检察署:改善刑事司法中受害者体验

  

  □对受害者体验的改善代表了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对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在法律层面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然而,刑事司法在被害人身上投入的精力和资源不应止于此:一方面,现代司法文明要求司法系统更加尊重人的感受;另一方面,现代国家对刑事司法的治理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增进与被害人的沟通有助于化解矛盾,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近年来,英国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加大对犯罪受害者的支持和服务。据统计,在2019年至2020年,英格兰和威尔士有6.6%的10岁至15岁青少年和19.3%的成年人成为犯罪的受害者。在此形势下,英国政府承诺通过一项《受害者法案》,保障受害者的权利,满足受害者对司法系统的期望。

  英国司法部起草《受害者法案》

  2021年12月,政府启动了“为受害者伸张正义:关于改善受害者刑事司法体验的咨询”,就如何改善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刑事司法系统中受害者的体验征求意见,为法案的出台作准备。这次咨询持续了8周,收到了600多份回复。其目的是了解受害者的体验,同时吸收一线司法人员和专家的意见,以保证后续制定的法案及相关措施足以改善整个刑事司法系统对受害者的支持。

  政府征集意见后,对公众的期望作出了回应,制定了包括立法在内的一揽子计划。这些措施的主旨是在刑事司法程序各个阶段扩大受害者的话语权,为受害者提供更多支持,帮助其走出被犯罪伤害的阴影,重建生活。

  2022年5月,英国司法部发布了《受害者法案》草案。法案中的“受害者”不完全等同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被害人”,前者的范围不仅包括因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伤害的人,也包括因目睹犯罪行为而受到创伤之人;不仅包括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精神或情感上的伤害也计入在内;不仅包括最终被定罪的案件,也包含最后未被指控或被宣告无罪的案件。法案提出制定和修改涉及受害者的相关法规,要求刑事司法机关提供信息,以帮助受害者理解刑事司法的过程;为受害者提供专门服务;等等。此外,法案还规定了一系列服务措施,以及保障改革措施得到全面实施的审查和监督机制。

  英国皇家检察署的委托调查

  英国皇家检察署宣称为受害者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和支持是该机构公众职责中的核心部分,司法部制定法案的内容与皇家检察署的愿景是高度契合的。因此,在针对刑事犯罪受害者的改革目标确定后,司法部向社会征集意见,而皇家检察署也对此积极响应。

  2021年,英国皇家检察署委托了独立的外部机构对受害者的需求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受害者并没有广泛理解皇家检察署和刑事司法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因此,后续改革的措施应当是与警方、法院等部门密切合作,重点是向受害者解释各类程序、事项和决策,由此减少受害者的困惑和无力感。许多受害者希望皇家检察署在与他们沟通的方式、时机、频率上能有更多的选择。该研究还发现,尽管不同犯罪类型的受害者的需求没有本质差别,但那些曾经是更严重犯罪的受害者或者心理更脆弱的人需要更多的支持和更加个性化的方法。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办法,检察机关不能“一刀切”地对待所有受害者,而是应当增加沟通的灵活性,在特殊案件中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该研究还提出了推进改革的长期举措,例如,在皇家检察署内部培养适当的技能为受害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及植入一种优先考虑受害者的服务的文化。

  需求分析指出,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受害者需要的是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和程序的进程;直接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并有机会进行双向沟通;了解每个人的具体情况,理解和同情受害者的创伤;量身定制沟通的方案,在方式上提供更多的选项;了解受害者的文化和身份,承认边缘社群的需求。这些主张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认可个体差异,接收有关个人背景和创伤影响的信息;第二,无论案件处理结果如何,受害者都应当被认真和妥善对待;第三,受害者在刑事司法中感受到代理和赋权;第四,明确解释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介绍刑事诉讼的程序和预计的时间表;第五,定期更新案件的进展情况,即使没有任何进展;第六,通过允许人际接触和双向对话的交流方式解释决策;第七,检察机关受案时告知受害者案件的承办人,并指定联系人处理所有疑问;第八,向受害者提供有关法庭程序的信息以便为出庭作证作准备,并告知他们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问题;第九,提供沟通方式和频次的多样化选择,包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的分层次、多渠道沟通;第十,允许有能力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参与沟通。

  英国皇家检察署的改进措施

  针对报告提出的改善普遍服务质量、加强特需服务、创新参与方式、转变组织和领导文化这四大类建议,皇家检察署全面吸收,并据此下达了多项针对性的部署。皇家检察署也承认,改善受害者的体验不只事关检察部门,而是需要整个刑事司法系统的协同配合。因此,检察机关在内部制定全面改革计划的同时,也在寻求外部支持。检察系统内部的一系列举措包括:

  首先,通过提高沟通水平等方式改善检察机关对所有受害者的支持。特别是更迅速、更主动地与受害者接触,并向受害者开通更多可以反馈信息的渠道。皇家检察署已经针对受强奸和严重性犯罪影响的人,以及恐怖事件、灾难和多人死亡案件中失去亲人的家庭的受害者发布了服务指南,并将尽快为所有受害者发布类似的产品。

  其次,加强为最需要的受害者提供服务。这需要确定个别受害者的具体需求,调整检察服务使其可以在最需要的地方提供更稳定和直接的沟通和支持。是否采取差异化的服务取决于多重因素。检察机关将与专业机构合作以确定哪些受害者群体需要特别关照。当前,检察机关已经在凶杀案和一些专门领域为死者家属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再次,创新受害者沟通和参与的方式。皇家检察署过去与受害者的沟通十分依赖信件,但皇家检察署也在尝试新的信息共享方式,比如,尝试包括当面会谈,以及虚拟会议、电子邮件和其他数字方法在内的选项。皇家检察署还在认真考虑第三方参与沟通的可能性。

  最后,围绕服务受害者建立组织和领导文化。皇家检察署将努力确保受害者在整个案件中感到知情、支持和放心。皇家检察署将为检察人员提供培训和必要工具,让他们以正确的方式与受害者接触。皇家检察署还推出了一项新的计划,帮助检察人员应对这项令人痛苦的工作,进而更有效、更富有同情心地与受害者沟通。在检察系统中建立问责机制同样至关重要,一方面检察系统应当构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问责也具有改进绩效的功能,这也使检察人员可以从中获得学习和发展。

  对英国改善受害者体验行动的评析

  长期以来,刑事司法机制的运转都是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中心,受害者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检察机关的司法职能以及在刑事案件中的客观中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检察官以更主动、亲和的姿态为刑事犯罪的受害者提供各项服务,满足受害者的期望。为此,在出台改善措施时,英国皇家检察署考虑到了此类情形,特别强调对受害者提供全面升级的服务与检察官的客观角色并不冲突。皇家检察署指出,受害者是刑事案件中重要的证据来源之一,许多人需要在庭审中作为证人作证,故而向受害者施与更多关照也是检察官应尽之职责。

  改善受害者在刑事司法中的体验也是司法人性化的体现。英国皇家检察署公诉部门负责人马克希尔认为,重要的是确保受害者得到始终如一和富有同情心的服务。

  对我国保护受害者的启示

  对受害者体验的改善代表了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对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在法律层面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被赋予了当事人的地位,并享有申请复议、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请求抗诉等诸多权利。然而,刑事司法在被害人身上投入的精力和资源不应止于此:一方面,现代司法文明要求司法系统更加尊重人的感受;另一方面,现代国家对刑事司法的治理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增进与被害人的沟通有助于化解矛盾,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从域外的动向来看,对受害者利益的保护正在向更高层次迈进。在主体上,司法机关关照的不只是受到犯罪直接侵害的人,而是包括了因目睹犯罪而受到心理或精神创伤的人、被害人的近亲属等更广阔的群体。即便最终犯罪嫌疑人未被法院定罪,也不减轻司法机关对受害者沟通、解释、疏导等义务。

  在方式上,改善受害者的体验意味着司法机关对受害者肩负的职责不仅停留在保障其各项诉讼权利上,而是要转变工作方式。放置于我国语境中,例如,检察机关在告知被害人相关事项或者听取其意见时,不能仅机械地满足于符合法律的程序性规定,而是应当看到程序背后鲜活的个体。检察机关在与被害人接触时,注重增进对话和沟通,关注被害人的心理和情感。为此,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一线司法工作者的培训,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人员予以协助。

  受害者处遇的改善也关涉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目标和路径。近年来推行的刑事速裁程序等改革举措都是以效率为价值导向,实质上是一种程序加速机制。然而与受害者的私人化和精细化沟通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对此,检察机关可以考虑增设专员负责与被害人之间的联络沟通。另一个问题在于,在认罪认罚等案件处理中,如何在刑罚宽平的司法政策与被害人严惩犯罪的诉求之间进行平衡,是制度设计者需要深思的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这一指示的一大关键在于,关注与案件利益攸关的受害者的感受。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追求案件处理结果的实体正义,还要求让这种公平正义以可感知的方式实现。刑事程序正是传递司法公正,建立司法信任,沟通追诉机关与包括被害人在内的当事人,以及广大群众之间的桥梁。在刑事程序中改善受害者的体验,在司法工作中将受害者置于更加优先的位置,就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者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案件管理研究基地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304/t20230404_6102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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