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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全周期管理压实“领导首谈”责任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 秦风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领导首谈”制度的工作要求,坚持做到“领导首谈”在执行上充分彰显组织关怀有温度、执纪执法有力度、谈话对象认错悔错有态度。2020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领导共带头开展“领导首谈”43场次。

  谈话前精心谋划,努力做到应知尽知。开展“领导首谈”前期,委领导高度重视谈话前的组织和部署工作,靠前指挥、跟进指导,要求准确做好风险评估和研判,充分考虑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等信息,以及线索来源、问题性质、涉案程度、谈话目的等因素,综合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充分利用委机关单周“干部夜校”、双周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的平台扎实开展安全思想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两个意见”“一个通知”文件精神,重点对“领导首谈”制度的内容进行深学细悟。认真做好前期谋划,制定个性化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努力做到应知尽知,研判可能诱发的各类安全风险。细化明确首谈人员,科学审慎安排谈话方式及谈话地点。

  谈话中规范方法,积极消除思想顾虑。“领导首谈”过程中主要从讲政策、严纪律、谈感情三方面入手。对于有较大违纪违法事实或者心存侥幸心理的党员干部,一是强调党员义务和权利,让其不要忘了初心,知道其手中的权力是谁赋予的;二是严明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让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三是通过谈工作、聊家庭、表关心的方式进行心理疏导,让谈话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家人的关心,使其逐步放下思想负担,积极配合组织调查。

  谈话后跟进指导,关注进展开展回访。旬邑县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委领导进行“领导首谈”后,要继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参与重要问题、重要节点的研判和分析,跟踪指导案件的查办。对于案件情节简单、结果预见明显的可以适当向其讲明处理意见,使其积极主动配合审查调查工作,指导办案组尽快完善证据闭环;对于案件复杂、违纪违法情节严重的,首谈领导要靠前指挥、强化现场把控,适时继续参与审查调查谈话和指导取证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同时,为确保谈话对象的思想负担得到有效化解,积极开展谈话结束后一周内的适时适度回访教育工作,积极了解谈话对象工作、生活情况以及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并及时将情况请示报告相关领导。(旬邑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6/2087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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