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 | 检察长主持!这场公开听证解“法结”又解“心结”
来源 | 崇明检察
检察听证既是深化案件审查、查明案件事实的有效方式,又是做好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的客观需要。
为深化检务公开、促进争议化解,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办案要求及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精神,日前,崇明区检察院检察长奚山青主持举行听证会,对一起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受邀参加。
申请人的祖母过世后,名下一处85㎡的宅基地由申请人的父亲继承,而申请人的父亲去世后,留下包括申请人在内的5名继承人。2003年,其中一名继承人私自将宅基地中的60㎡申请了《农村个人翻建住房用地申请报批表》,行政机关审批同意。
申请人发现后,即申请撤销该项审批,但是由于时间已经过去近20年,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法院裁定不予立案,经过二审、再审仍未进入实体审理程序,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申请人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当时的属地乡镇已经合并,且因机构改革,原行政机关的职能几经转换,致使撤销程序按下了暂停键。该案的争议在于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批复该不该撤销以及行政机关职权变更后,原先作出的批复应当由谁撤销。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诉讼过程、基本事实,同时全面听取了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意见。经过听证,相关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该批复应当撤销且由承继该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予以撤销。通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历史遗留问题有了新时代的解决方案。
崇明区检察院检察长奚山青主持听证会
“化解行政争议,是立法赋予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的重要职能,行政争议化解很难,但解决的都是老百姓‘天大的事’。”崇明区检察院检察长奚山青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通过检察听证搭建沟通化解的平台,让当事人有理能讲、有怨能诉、有惑得释,在摆事实、讲证据、释法理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化解争议,实质性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崇明区检察院全面贯彻“司法为民”办案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提出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下一步,崇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把公开听证融入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履职的全过程,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促进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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