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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三百八十期:以贷谋私的副行长"倒"了

发布时间:2023-04-0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嘉兴南湖)【拍蝇记】第   期:把补贴

  “回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就是金融系统的一颗毒瘤,为了一己私欲,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情都做了,给组织蒙羞,害家人受累。”留置室内,中国银行开化支行原副行长朱传辉泣不成声、懊悔不已。

  丢失初心,埋下贪念之根

  2007年,刚大学毕业的朱传辉通过社会招聘,进入中国银行开化支行工作。

  “找到这份稳定的工作是我人生最大的转折点,父母还告诫我在银行工作眼光一定要放长远,不该拿的坚决不拿,我也是满口答应”,朱传辉在忏悔录里写道,参加工作初期,他自信满满,将“选择中国银行,实现心中理想”这句话牢记在心,满腔热血、努力奋斗,暗暗发誓一定要干出一番事业。

  功夫不负有心人。入职11年,朱传辉从一名劳务派遣制柜员逐步成长为客户经理助理、开化华埠支行行长,30出头就升为开化支行副行长。事业发展顺风顺水的背后,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悄然出现了偏差。

  在成为客户经理助理之后,自认为职业生涯上了一个新台阶的朱传辉与客户有了更进一步的接触,甚至开始“称兄道弟”,面对客户的“礼物”,他慢慢迷失方向、丧失原则,开始给自己找借口,抱着“加班加点帮客户忙活,又都是‘兄弟’ ‘朋友’关系,收点东西也没事”的想法,2013年他第一次收下了某建筑公司出纳占某某送的价值不菲的汾酒。

  滋生物欲,醉心生财之道

  防线一旦被打开,放纵的私欲便覆水难收。

   2013年至2014年期间,占某某多次找到时任中国银行开化支行客户经理助理的朱传辉,希望其在办理公司贷款、降低贷款利率上给予关照,朱传辉答应了对方的诉求,并在事后陆续收到6.48万元的“好处费”,在尝到手中权力带来的“能量”后,他便一发不可收拾。

  “我利用银行给我的平台违规为客户办事,客户才会送我财物,但当时我眼里只有金钱,其他都顾不上了。”朱传辉回忆道,其将信贷审批职权作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协助个人客户办理贷款,收受价值不菲的纪念银章;帮忙公司客户降低贷款利率,收受大额现金等。直至案发,朱传辉受贿金额共计28.603万元。

   然而,受贿得来的“蝇头小利”仍旧满足不了朱传辉日渐增长的贪欲和虚荣。

  “财富是衡量一个人成功的唯一标准,我满脑子都想着如何赚钱,也不顾是否违纪、违法。”朱传辉自述,当得知许多客户有资金需求时,他宛如发现了天赐的良机,打起了放贷收息的主意,但他害怕自己与客户频繁的资金往来被上级监管部门发现,于是便想到了一个“借鸡生蛋”的办法……

  2016年上半年,朱传辉找到好朋友汪某,唆使其办理一张银行卡并交由自己使用,尽管知道银行卡和账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但为了帮好友谋“钱途”,汪某还是前往中国银行新开设了账户,并将银行卡、密码、手机号码等全部提供给朱传辉使用。

  机关算尽,踏上不归之路

  费尽心机后,朱传辉的“放贷生意”终于“开张”——转贷需要等短期借款,一般按“友情价”月息1%计息;投资需要等长期借款,基本按“友好价”月息2%至3%计息。为了不被抓住把柄,朱传辉甚至在借条上签的都是汪某的名字。2016年至2022年,朱传辉在“以钱生钱”这条道路上愈发“轻车熟路”,向中国银行授信客户及非授信客户出借资金,收取利息共计73.9015万元。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22年5月,中国银行衢州市分行纪委和开化县监委分别对朱传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朱传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民间融资活动,向他人放贷收取利息;以本人及他人名义提供虚假资料并指使下属违规办理贷款且改变贷款资金用途;将信贷审批职权作为牟取私利的工具,靠行吃行、擅权妄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2022年8月,朱传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2月,朱传辉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我的前半生一直一帆风顺,是我的自私和贪欲毁了这一切,现在我才明白,做人做事真的要脚踏实地,来不得半点虚伪的东西,希望组织能用我的教训去教育更多的金融人,不要再走我的弯路,不要跟我一样失去才懂得珍惜。”法锤落下,朱传辉悔不当初,但却为时已晚,只能说,以贷谋私取得的富贵只能是昙花一现。

  (开化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303/t20230313_88685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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