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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地方特色产业“治病”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浙江省三门县检察院、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同行的宁海县环保部门负责人向检察官介绍:“2022年该县馨源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新建成了铝灰处置项目,弥补了之前铝灰处置短板,目前全县的铝灰产生单位均已接入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系统,对铝灰的产生、运输、利用和处置进行全流程监管。”

  2019年,王某在宁海非法开办了一家炼铝加工点。为节约铝灰处置成本,经人介绍,王某结识了做处置铝灰生意的金某,双方谈好了铝灰收购价格。随着金某在宁海回收铝灰的名气越来越大,多家非法炼铝厂老板纷纷将铝灰交其处置。

  2019年5月至10月,金某将回收来的3000多吨铝灰存放至三门县的两家船厂内。其间,两家船厂多次催促其及时处置,但金某发现无论是对铝灰继续提纯还是无害化处理,成本均过高,故一直置之不理。

  2020年底,一家船厂因涉及转让,急于处置铝灰,便联系到蔡某让其帮忙处置铝灰。同年12月8日至11日,蔡某先后从船厂拉走1800余吨铝灰运往江苏、山东等地倾倒、填埋。

  同年12月14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收到江苏方面消息,称有人将铝灰从三门县运输至江苏境内进行非法倾倒,遂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并将线索移送三门县公安局。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对蔡某等人非法倾倒铝灰和金某等人非法处置、违规堆放铝灰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由于涉案人员多,案发后,三门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2021年12月,三门县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金某、蔡某等18人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分别判处金某、蔡某等18名被告人五年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炼铝系宁海县的地方特色产业,随意处置铝灰的情况较为普遍。为了避免随意堆放铝灰造成环境污染,三门县检察院与宁海县检察院、宁海县环保部门积极沟通,2022年1月,在征得宁海县检察院同意后,三门县检察院向该县环保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宁海县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开展了炼铝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查处炼铝有关污染环境违法案件10起,罚款283万元,非法炼铝和随意处置铝灰的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3/t20230327_14955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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