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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走煤矸石 恢复绿山林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阳春三月,草木萌发。近日,山西省高平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市寺庄镇,就煤矸石场植被恢复情况进行“回头看”。

  煤矸石是煤层中一种含碳量较低的石头,采煤过程中需要将其筛选出去。2022年6月,高平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寺庄镇有家煤矿长期占用林地排放煤矸石。

  该院迅速派员赴现场查看。“原本郁郁葱葱的树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堆积如山的煤矸石。”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李志清说。检察官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2019年1月,该煤矿经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临时占用此处林地进行煤矸石场建设,占地面积260余亩,使用期限两年,治理恢复期一年,恢复期截至2022年2月。但直到2022年6月,该林地植被仍未被恢复。

  “这块林地迟迟未恢复确实是我们的问题,原因比较复杂。恢复原貌所需投资较大,而且地处山区,工程量大、难度高,治理不好容易发生地质灾害。”该煤矿相关负责人说。

  此后,高平市检察院多次与该煤矿、林业主管部门召开磋商会,阐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履职必要性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督促制订修复计划。

  “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该煤矿聘请专业绿化公司开展生态修复整改工程,投入资金近500万元,栽种树木1.4万棵。”李志清说,施工期间,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实地查看整改进展。

  煤矿生产都不可避免要面临煤矸石排放问题,那么,其他煤矿是否也存在上述情况?高平市检察院就此开展小专项活动,了解该市临时审批用地恢复治理情况。该院检察官通过调阅近三年临时审批用地台账,发现另有3家煤矿恢复治理期已到期,同时,经现场调查发现,该3家煤矿均未完成补植复绿。

  高平市检察院邀请相关煤矿、林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多次召开磋商会,督促整改落实。截至今年3月,各相关煤矿共投入1000余万元对近400亩被占林地进行修复,种植树木3万余棵。

  “现在这些煤矿不仅按要求进行了树苗补种工作,而且后期养护也一直在积极进行中,感谢检察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高平市林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3/t20230329_14972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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