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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 董唯)“帮信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参与犯罪行为简单,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帮助行为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的前提下,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充分做到了法理情相结合,彰显了司法温度。”人民监督员陈哲林参加听证会后对检察机关“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表示肯定。

  日前,京山市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案件当事人及辩护律师多方共同参与。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作了简要介绍,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仍出售银行卡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考虑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轻处罚情节,检察机关依法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结合检察官介绍及当事人的自述,充分了解犯罪动机、犯罪过程及悔过态度,又通过与辩护律师沟通交流,仔细审核该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后,认为该嫌疑人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良好,犯罪情节轻微,主动退赔,社会危险性小,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对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打击力度,重视能动履职,加强案件反向审视,通过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让广大群众更直观了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危害,提升防范意识,从源头斩断网络犯罪“链条”。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jctz/202303/t20230324_17688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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