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健全完善监督机制 做实同级监督工作
“去年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系统性行业性问题整改等方面,我们以书面形式向17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工作建议17条,同级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将继续做深做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据了解,去年昌乐县纪委监委被山东省纪委监委列入潍坊市唯一同级监督县级联系点,为做好此项工作,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健全完善提醒建议、廉情抄告、巡察整改“双反馈”等制度,树牢事前预防、事发严治、事后促改原则,先后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388人次,发放《廉情抄告单》15份、《提醒建议书》111份,向县级分管领导反馈巡察情况45件次,处分科级及以上干部33人。
具体工作推进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在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及时向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发出《提醒建议书》,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廉政提醒的作用;针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域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以《廉情抄告单》的形式送至县级分管领导,由县级分管领导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将落实整改情况及报告反馈至县级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回告县纪委监委。
“去年6月份我们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巡察整改“双反馈”工作机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巡察部门在反馈问题时既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又向分管或联系的县级领导反馈,由县级领导督促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通过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综合施策、同向发力,同级监督综合效应得到初步显现,县镇两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数量都呈下降态势。”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把牢监督定位,健全监督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同级监督工作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303/t20230328_78788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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