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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三项措施”驱动领导干部任前考法

发布时间:2023-03-29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通过任前考法,以考促学、学以致用,有力提升了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廉洁从政的意识。”黄山市黄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黄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四位一体”廉政教育,采取“三项措施”驱动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头雁效应”,引领带动“绝大多数”。

  全覆盖。今年新出台《黄山区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拟提拔担任或转任的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均须考法,首度将全区国有企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班子成员纳入考法对象范围,在制度上与区人大常委会有关任前考法规定无缝衔接,实现了区管领导干部考法全覆盖。

  建基地。投资25万元建成黄山区学法考法共享实训基地。配备考试设备21台、交换机1台、多功能考试操作系统及监控设施等。考试系统具备抽题组卷、在线考试、题库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客观题部分在平台题库随机抓取,限时答题,提交后自动生成成绩。

  重实效。在考法内容上,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法学基础、民法典、行政法规、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规定、廉洁从政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考法制度可行性、实用性。在学法考法形式上,采取“线上+线下”“日常+任前”方式,通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日常学法测试、题库学习等,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促廉、以考敦行。(黄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10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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