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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赔偿保证金促成案件双方走向和解

发布时间:2023-03-26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时,首次引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促成犯罪嫌疑人和被害公司达成刑事和解,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1年1月,李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冒用他人信息在外卖平台注册了两家知名网红奶茶品牌店,同时从网上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奶茶包材,在其租赁的房屋内制作假冒的网红奶茶,并以外卖形式销售。直至案发,李某的奶茶店销售金额共17万余元。

  同年11月,该案移送至江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充分表达了积极赔偿被害公司的意愿,但被害公司和法定代表人远在外地,双方短期内无法达成调解。为促进双方矛盾化解,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决定启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机制。

  承办检察官姚怡向李某详细介绍了该机制,告知相关办理程序。李某按程序提出申请后,该院经审查同意,向其出具建议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函。李某随后持提存函到指定公证处办理提存手续,提存了10万元赔偿保证金。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协调和公证处的介入下,涉案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被害公司向李某出具了谅解书。今年3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3/t20230321_14939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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