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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举办全省经济犯罪案件办理业务同堂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03-26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3月12日至15日,省检察院举办全省经济犯罪案件办理业务同堂培训班,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是洗钱、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需要,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全省负责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的公检法业务骨干及省监察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单位相关人员共170余人参加培训。

  

  

  侯建华在开班式讲话中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同步审查工作机制,推进自洗钱案件查办工作,全面准确认定洗钱犯罪,进一步提升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规模和质效。

  侯建华要求,要树牢知识产权一体化融合履职理念,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深入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着力培育典型案例,深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快组建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全力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

  侯建华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举措,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走深走实,持续跟进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推动重点业务数据指标全面提升,优化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据了解,此次培训采取现场及线上远程视频结合的方式开展,侧重于司法实务,着力提升我省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江西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徐静、河北省法院刑二庭李融、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王岩以解决检察办案疑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详细讲解了洗钱罪法律适用的若干问题;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段晓雁、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储铭铭、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周颖针对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侵犯商标类犯罪和著作权犯罪疑难问题等内容进行授课,帮助学员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统一履职理念;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于同志围绕经济犯罪案件司法实务若干问题,讲解了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具体罪名的适用;河北省委党校教授姜文静专题授课,带领学员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同堂培训内容丰富,对统一执法司法理念,精准高效办理洗钱、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将学以致用,全面提升我省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jjyw/202303/t20230320_40538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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