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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渊源、基本内涵与呈现形式

发布时间:2023-03-26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人类命运共同体有着深厚的思想渊源,它建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以及其他共同体思想基础之上,既彰显着中国智慧,又有着超越民族和国家边界的魅力。人类命运共同体从最初概念提出,到经过10年来的探索实践,已形成相对较为完善的体系,具有丰富的内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党。其中,提出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福祉,致力于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现实举措,是对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大贡献。深入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渊源、丰富内涵和呈现形式,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渊源

  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2013年3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首次向国际社会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这一理念相继写进了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联合国安理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决议。“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当下全球治理乱象、和平和发展遭遇多重威胁,面对“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时代之问,着眼于世界平衡发展、合作共赢的大局而提出的全球治理、国际交往的“中国方案”。

  大体来讲,这个“中国方案”有三个方面的理论来源。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延续。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合之道”的当代表达,中华优秀文化提倡“以他平他谓之和”,进而达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求同存异”“和谐共生”的最佳状态。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根据不同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提出了“自然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和“真正的共同体”三个概念,认为只有“真正的共同体”才能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因为它超越了资本逻辑,不会以某种特殊利益为导向,而是一个包含共同利益追求,使个体自由利益与群体利益能达到和谐状态的共同体。第三,“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时也是对人类思想史中其他“共同体”概念的继承与批判。在众多共同体概念中,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和英国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共同体概念影响较大。滕尼斯从历史的维度审视了现代都市生活与乡村民俗生活的差异,认为前者是社会,是“一种人工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而后者是共同体,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则在其专著《想象的共同体》中把共同体概念延伸到了民族国家的研究领域,提出了著名且影响深远的论点:民族不是许多客观事实的总和,而是一个想象出来的共同体,是一种被想象的创造物。人类命运共同体对这些共同体概念的批判体现在它超越了血缘、地缘和民族的边界,力图带领全人类进入遵循人本逻辑的有机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有着深厚的思想渊源,它建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以及其他共同体思想基础之上,既彰显着中国智慧,又有着超越民族和国家边界的魅力。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内涵

  人类命运共同体从最初概念提出,到经过10年来的探索实践,已形成相对较为完善的体系,具有丰富的内涵。

  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人的本体意义做了重新定义,它把“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最终的价值追求。马克思把人类历史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与人、人与物之间以依附关系为主要特征,人的自由十分有限;第二个阶段,生产力快速发展,人获得了形式上的独立,但是却被束缚在对物的关系的依赖中,人与人、人与物、人与劳动之间是一种“异化”的关系,人同时也被资本逻辑所异化;第三个阶段,生产力高度发展,在这个摆脱了“异化”的社会里,每个人的兴趣和创造能力都能得到有效的发挥,每个人都能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朝着第三个阶段方向努力,把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幸福作为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时,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放在中心的位置,特别是2018年他在写给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明确提出了“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人的主体地位被强调,主张人是作为自己幸福生活目的的本身,而不是某些利益集团实现目的的工具。

  人类命运共同体划出了国与国之间交往的“共同体底线”,即尊重每一个国家的独立性和个性,在充分发挥每一个国家的独立性和个性中求合作、谋发展。2021年1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指出:“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也没有完全相同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各国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各有千秋,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本国国情,能否获得人民拥护和支持,能否带来政治稳定、社会进步、民生改善,能否为人类进步事业作出贡献。”但是长期以来,个别西方国家以“丛林法则”“赢者通吃”“零和博弈”的强者游戏规则,操纵国际秩序,以自我标榜的所谓“民主自由”侵害他国利益,造成国家发展不平等、政治生态混乱的世界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和而不同”的和合之道,在承认和尊重“不同”的基础上求“和”,求共同发展,求世界和平。尤其在知识经济时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跨组织、跨地域、跨技术、跨行业特征日益明显,世界已经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提倡的尊重差异、交流互鉴的国际交往规则显得尤其重要。

  人类命运共同体把正义、平等、自由等伦理价值拓展至自然界,强调自然本身的价值。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重要内容,这一思想的提出在理念上延续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整体生态观,化环境保护的被动为主动。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因此破坏自然就是破坏我们人类自身;另一方面,与人类一样,自然万物有着自身的生存价值与意义,人类无权恣意破坏。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为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实现路径。好环境本身就是一种财富,自然地,保护生态环境是一种负担、保护环境不产生经济效益的错误认识便不攻自破。这一理念辩证地指出了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既相互依存又能相互转换,同时打破了机械的地理边界,呼吁全世界人民团结起来,停止破坏地球生态的行为,构建可持续性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呈现形式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立意高远,惠及全球,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伟大创造,其决不是西方国家误认为的“中国对外扩张的战略”,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也不存在所谓的“中国威胁论”。那么,人类命运共同体究竟是什么?

  概括来讲就是: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各国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形成相互依存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共建开放包容、和平美好的世界,促进人类全面发展。表现为以下方面。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理念。具体而言,是占据人类真理和道义制高点的理念。比如,习近平总书记讲,要努力建设一个远离恐惧、普遍安全的世界;要努力建设一个远离贫困、共同繁荣的世界;要努力建设一个远离封闭、开放包容的世界;要努力建设一个山清水秀、清洁美丽的世界。其中和平的理念,发展的理念、公平的理念、正义的理念、开放的理念、民主的理念、自由的理念等都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行动。具体而言,是人类正在推进和探索的,有时是极为艰难的现实行动。这方面,我国起到了排头兵作用。比如,“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共筑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加快建设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等。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胸怀。具体而言,是一种“授人玫瑰,手有余香” “君子成人之美”的博大胸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渴望富足安康,渴望公平正义。大时代需要大格局,大格局呼唤大胸怀。从“本国优先”的角度看,世界是狭小拥挤的,时时都是“激烈竞争”。从命运与共的角度看,世界是宽广博大的,处处都有合作机遇。我们要倾听人民心声,顺应时代潮流,推动各国加强协调和合作,把本国人民利益同世界各国人民利益统一起来,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向前行。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趋势。具体而言,是赞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家和人们会越来越多,反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家和人们越来越少的趋势。一言以蔽之,赞成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不容改变的历史大趋势。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平发展进步力量不断增长。我们应该顺应历史大势,坚持合作、不搞对抗,坚持开放、不搞封闭,坚持互利共赢、不搞零和博弈,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

  总之,把人类命运共同体看成是一种理念,我们就会始终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把人类命运共同体看成是一种行动,我们就会为之不懈努力;把人类命运共同体看成是一种胸怀,我们就不会狭隘地计较自身得失;把人类命运共同体看成是一种趋势,我们就会坚定信念、矢志不渝。唯有如此,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曙光在前、胜利在望、未来可期。

  (作者系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魏捷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dkll/20230323/86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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