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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三百七十六期:合伙贪污利息款 前后"一把手"入牢笼

发布时间:2023-03-2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拍蝇记】第 期:12人伪造协议集体贪污终被

  “人生里程过半,落得如此结局。我给亲人们带去的是一生都挥之不去的阴影,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日前,温岭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了警示教育片,该市粮油经营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张友德和原副经理毛灵峰在片中声泪俱下地忏悔。

  心态失衡,趁企业改制之机“捞钱”

  1982年,20岁不到的毛灵峰和张友德同一年进入粮食系统工作,这一干就是30多年。凭借踏实肯干的作风,张友德和毛灵峰一步步升迁至粮油经营公司的经理和副经理。在他们的带领下,粮油经营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粮食系统先进单位,公司资产也迅速增值。

  一切的转折都始于2016年。这一年,温岭市拟对商务系统下属国有企业进行改制,眼看着自己一手打下的“江山”要收归国有,临近退休的毛灵峰和张友德心态逐渐失衡,觉得自己付出很多,而获得的回报却有限。恰逢此时,二人各自的子女都出现了债务窟窿。相同的感受、相似的经济状况,让两人“一拍即合”,把目光盯上了粮食交易款项的利息款,决定趁企业改制捞上一把 。

  从2015年开始,粮油经营公司为拓展业务推出了稻谷竞价交易业务,为粮食经营户代为竞拍粮食并垫付资金。经营公司从中赚取每吨20至30元的代拍手续费和粮食经营户延迟支付粮食款所产生的利息。

  张友德和毛灵峰在工作中发现,公司与经营户签订的粮食销售合同存在一个重大“漏洞”,合同中仅标注所购粮食吨数和垫付资金的金额,在平时操作中,由于每位经营户需要垫付资金的时间长短不一,所以在粮食销售合同中并未明确付款时间,这便给了他们可乘之机。

  靠粮吃粮,造假私吞利息款

  每笔垫付资金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元,甚至百万元,借款时间相差几天就能产生数万元的差额。

  为了减少知情人,从粮食利息款的计算到收取,张友德和毛灵峰都“亲力亲为”。两人在对客户进行“风险”分析后,商议好每笔利息多少是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走账,多少是通过现金方式收取。随后,他们从超市购买了收款收据,并找理由向财务人员拿了财务专用章盖上。做好万全准备后,由毛灵峰联系经营户,以公司需要现金为由,主动上门收取粮食利息款。

  拿到最初的几笔利息款时,张友德和毛灵峰还辗转反侧,担心被客户觉察到收据上的端倪。一段时间后,发现客户均未起疑,他们就慢慢放心大胆起来。每次收款时两人都一同前往,向提出质疑的客户出具收款收据,打消其疑虑,而对部分文化程度不高的客户,他们甚至连收据都不开具。

  怕这些收据会留下“把柄”,张友德和毛灵峰会定期销毁附在财务账册凭证中的销售合同。粮食专项整治开始后,俩人一度提心吊胆,担心伪造的收据会暴露犯罪事实。于是,他们旁敲侧击地向客户打听收据的去向,当得知对方公司财务人员变更、财务资料灭失时,这才松了一口气。

  利欲熏心,前“腐”后继。2018年,由于张友德调离,毛灵峰接任经营公司经理。他上任后不但没有去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反而故伎重施,截留了19余万元粮食利息款设立“小金库”,其中大部分用于公款吃喝。

  东窗事发,浑然不知入牢笼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粮食安全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作为国家粮仓的“守仓员”,张友德、毛灵峰忘记了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利用职权监守自盗,侵吞涉粮款项如探囊取物。

  直到2022年初,温岭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接到群众反映:粮油经营有限公司存在现金收取粮食利息款后开具收款收据的现象。这条线索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对问题线索开展初核后,揭开了这起贪腐案件的面纱。2022年2月,温岭市纪委监委相继对毛灵峰和张友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心存侥幸,想着企业改制,账目有可能都被核销,而且历年账册中的合同也已经被销毁,即使去查问题应该也不大。”留置后,毛灵峰告诉办案人员。

  然而,任何侥幸心理和自以为高明的手段,在党纪国法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经查,毛灵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多次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收受礼品,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公款吃喝、送礼并发放福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张友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22年5月,毛灵峰和张友德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间,毛灵峰和张友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粮油公司资产145万余元。此外,毛灵峰还存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事实。2022年7月,毛灵峰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同年8月,张友德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温岭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302/t20230224_87115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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