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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察蓝”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内蒙古检察机关持续强化食品安全领域监管,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撑起“保护伞”。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

  近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对经营者预包装食品安全开展检查,对蛋糕店、面食店等处销售的预包装食品进行了随机走访调查。

  

  

  

  

  

  

  检察人员在走访中发现部分商家销售的现烤面包、饼干、甜品等食品无标签,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贮存条件等事项。在商家经营期间,预包装食品无标签问题未被纠正。

  

  该院立即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磋商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纠正违法经营行为,因地制宜对蛋糕店、面食店预包装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行业健康发展。

  

  巴林右旗检察院

  近日,巴林右旗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主要对辖区内大型超市、饮品公司、学校周边商店、农贸市场食品小作坊等商家食品经营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围绕食品原料存贮是否规范、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是否有台帐、肉类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齐全等问题详细检查,督促生产者、经营者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努力把好质量关。经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良好,对于个别商户存在食品摆放不规范、索证票据不完整问题,检察人员进行口头提醒,积极主动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有效强化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

  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了监管场所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活动。

  

  检察人员深入监区厨房,对购置食材、物资的清单台账、质量检测报告及相关消杀和入库时间记录等进行了查阅,促进统计记录工作进一步规范详实,严把入口关。对伙食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烹饪、盛放过程中的食品卫生,杜绝出现伙食烩煮不够熟或有蝇虫停留等情况。对回民灶及配套炊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按照民族风俗进行饮食管理,保障少数民族在押人员权利。

  

  

  

  

  

  在此次检查活动中,同时对监管场所监区厨房的刀具管理、工作人员健康卡使用期限、食品留样规范、食材储备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常态化的检察监督,确保伙食卫生安全,保障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综合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巴林右旗检察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3/t20230308_40348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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