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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地头春意浓 检察履职护春耕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内蒙古检察机关关注农民切身利益,聚焦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安全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翁牛特旗检察院

  近日,翁牛特旗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走访摸排活动。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先后到当地梧桐花镇和桥头镇,随机走访了多家农资产品经营场所。检察人员仔细查看了农资产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详细了解了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产品存储场所的规范情况,重点对农资产品外包装、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产品信息进行了核实。在走访过程中,检察人员向农资产品经营者现场释法说理,告知其应当按照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建立农资产品采购和销售台账,按规定如实填写并留存备查。同时,检察人员还向农资产品经营者宣讲了涉农法律法规以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

  

  鄂托克前旗检察院

  正值春耕备耕阶段,农机具的供应也迎来了高峰时期,鄂托克前旗检察院联合当地农牧局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春耕春种稳定有序开展,保障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

  

  

  

  

  

  

  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农机具经销商进行随机抽查,通过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购销台账、购买农机具的政策补贴落实情况、农机具存放等进行检查。确保所销售的农机具源头可溯,去向可追,尽最大力度保证销售端的质量安全。

  

  

  

  综合翁牛特旗检察院、鄂托克前旗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3/t20230308_40349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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