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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被假冒?这可不行!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近年来,不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比如自己的商标或者商品被他人模仿、假冒或者被抢注等。这不“蒋门神”安全门厂这段时间就遇到了类似问题……

  

  

  

  

  

  

  

  风险提示

  【商标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停止侵权。

  【专利侵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企业在自己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或者伪造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等行为即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人将依法被处以行政处罚并向被侵权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著作权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企业如擅自在其产品上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文字说明等,则有可能被著作权人追究法律责任,承担高额赔偿的风险。

  

  检察官建议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为防止因不慎销售侵权商品而承担高额赔偿责任,企业应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正规商业发票、合同等,发票与所销售商品应具有对应性。

  企业要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提高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依法经营,避免专利侵权违法行为发生,同时也要强化自有专利权的保护。

  企业应注意对软件、文字、图片、图案、花型等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所形成的电子文档,应当尽量运用电子数据认证、加盖时间戳等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加以固定,作品完成后应及时到版权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来源/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gzdt/202302/t20230227_40200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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