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叶集:党员干部“零距离”观摩庭审,让反腐败过程“看得见”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2月15日上午,由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涉嫌受贿罪、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凌某某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案,在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六安市叶集区区直各单位、乡镇街道等行政执法单位的1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全部过程。
叶集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利用其职务之便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告人凌某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构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犯罪构成及社会危害性,充分阐明了指控观点和法律依据,就被告人刘某、凌某某的犯罪主体、犯罪事实等问题客观全面、层次分明向法庭分组出示证据,举证、质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在发表公诉意见过程中,公诉人不仅从法律层面阐明了被告人所犯罪行及应负的刑事责任,还开展了鞭辟入里的法庭教育,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刘某、凌某某表示深刻忏悔和反省,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任何人胆敢以身试法,触犯法律底线,必将追究法律责任,承担法律后果,对被告人刘某、凌某某予以刑事处罚,彰显了法律的严度。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302/t20230220_40058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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