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 芜湖繁昌这起上门听证案入选信访办理专版
《检察日报》2月24日版面图
信访反映民生,民生关乎民心,民心连着党心。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信访工作原则,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信访公开听证、院领导包案办理等系列新制度,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上门听证化法结
司法救助暖民心
“虽然我哥哥现在不在了,但在申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关怀和温暖。检察院同志的真情帮助,我都记在了心里。”日前,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的王某发给繁昌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静打来电话,再次对检察机关协同多方对其哥哥王某明进行救助表示感谢。
2021年2月9日,汤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沿繁昌区荻港镇街道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同向行人王某明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明重伤一级,汤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22年2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决生效后,王某明亲属不服该判决,认为被告人汤某交通肇事逃逸、情节恶劣,事发后未给予足额赔偿,法院量刑过轻。因王某明无妻无子,经全家商议,由其弟王某发作为代理人向繁昌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2022年3月,繁昌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确定由李静包案办理。经调阅原案卷宗、听取申诉人意见、核实证据材料,李静审查后认为,原刑事判决并无不当,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为进一步了解申诉案件背后的症结,检察官先后多次走访王某明所在的村委会及就诊医院,并与王某发耐心沟通,了解到王某明系村里的“五保户”,无经济来源,遭遇车祸后一直重伤昏迷,持续产生的住院治疗费用让王某发等兄弟姐妹深感困难。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经征得申诉人同意,2022年4月,繁昌区检察院将听证会“搬”到了王某发家里,由李静担任主持人,并邀请两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听证员。听证会上,王某发充分陈述申诉理由,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审查情况,耐心解释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针对原案被告人自首认定、具体量刑等问题,听证员指出,汤某在离案发现场不远处,主动将车停下等待交警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因此汤某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不属于情节恶劣。此外,由于汤某未足量购买商业保险,导致被害人王某明仅获交强险赔偿,远远不能满足其住院治疗费用需求。在综合考虑事故责任认定、自首、未足额赔偿等基础上,法院对汤某的量刑并无不当。王某发最终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愿意息诉息访。
王某发的“法结”打开了,但是其肩上的生活重担还未卸下。2022年4月,繁昌区检察院对王某明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年6月,该院向王某明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此外,该院依托“府检联动”平台,积极会同区民政局、当地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就王某明治疗费用进行沟通协商。经多方努力,荻港镇政府同意为王某明妥善解决在本镇卫生院产生的治疗费和护理费。
大事记
2018年6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揭牌成立,检察机关唯一对外的线上线下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检察服务综合平台正式启用。
2019年3月
在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2019年11月
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明确“件件有回复”“谁接收、谁回复,谁办理、谁答复”原则。
2019年12月
最高检开通并部署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为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提供技术保障。
2020年3月
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并发布第一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6个典型案例。
2020年6月8日至12日
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2021年1月
最高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专项活动。
2021年10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8月
最高检以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为主题,印发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工作回顾
领导包案
公开听证
把矛盾化解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全国人大代表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五星村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绍容
近年来,检察机关厚植为民情怀,依法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切实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国家司法救助、信访公开听证等制度,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温暖了民心,也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为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持续保驾护航。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希望检察机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持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检察履职中,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做深做细,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同时积极依托社会资源,形成息诉化解信访矛盾的合力,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新时代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强、生活更有盼头。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302/t20230227_4019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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