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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腔医院因虚假诉讼被罚10万元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 记者 王春

  □ 通讯员 陶琪姜

  在诉讼过程中篡改病历,致使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无法进行,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某口腔医院因虚假诉讼被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罚款10万元。

  据了解,患者王某因牙齿排列不齐至宁波海曙某口腔诊所就诊,接受牙齿矫正。2021年,王某以诊所存在诊疗过错给其牙齿造成严重损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口腔诊所赔偿损失3万余元。

  在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庭前证据交换中,口腔诊所提交了患者王某的部分病历资料,法院遂要求其补充提供完整的病历。第二次庭前证据交换中,口腔诊所提交了全部病历资料。但法院经比对发现,两次提交的病历资料存在多处差异,遂要求口腔诊所作出说明、解释。口腔诊所当场承认在前次证据交换后自行对电子病历进行了改动,凭记忆对病历记载内容进行了修改、添加。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口腔诊所作为医疗机构,应当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其在应诉后擅自修改病历,存在伪造、篡改病历的行为,该行为严重妨害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故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此外,口腔诊所篡改病历的行为致使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无法进行,且诊所未能证明其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故法院依法推定其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综合患者自身过错,最终判决口腔诊所应对王某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某口腔诊所也已全额缴纳罚款。

  据办案法官介绍,病历是患者在医疗机构诊治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唯一性。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抢夺病历资料,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起案件对规范病历管理、预防医疗纠纷,具有警示作用。

  虚假诉讼的冒头不但屡屡挑战社会诚信的底线,更是侵蚀公平正义的基石,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对这种“碰瓷”法律的行为,海曙法院始终坚持“零容忍”。2019年,该院在全省率先成立虚假诉讼甄别小组,建立虚假诉讼甄别机制。2021年7月,成立虚假诉讼防范打击领导小组,集结全院审判骨干力量,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甄别和惩治力度。截至2022年年底,查实虚假诉讼线索164条,标的总额达8826.46万元,对46名涉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行为当事人处以罚款共计96.5万元,对3名涉虚假诉讼行为人作出拘留处罚。

  打击虚假诉讼,维护诉讼诚信需要各机关、各部门之间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整体合力。为此,海曙法院邀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局、律协和公证处共同召开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题座谈会,加强协作,打破界限,进一步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

  海曙法院变被动为主动,通过研究虚假诉讼行为的规律特征,摸索总结出一套防范虚假诉讼的有效方法。

  紧盯立案前哨。联合律师力量,从源头遏制虚假诉讼进入法院。立案时,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即要求律师代理案件应发一份告知书、做一份谈话笔录、核一次证据材料、签一份诚信诉讼守约、出一份防范虚假诉讼初审函告。

  抓好审理环节。承办法官清晰传导诚信诉讼的信号。对具有虚假诉讼特征的案件,做到“五个必须”,对被告提出存在虚假诉讼主张,且原告方仅有代理人到场无法回答被告质询的情况,必须传唤原告本人到场接受法院质询,并由原告本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

  敢于“亮剑”处罚。对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行为,一律拘留罚款从严、刑事追责从严。

  为让更多人认识到虚假诉讼的危害,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海曙法院精选打击虚假诉讼案例编印成册,放置在诉讼服务大厅、宣传栏、法庭等公共场所,借助新媒体平台,聚焦民间借贷、保险理赔、买卖纠纷、劳务纠纷等虚假诉讼常发的“重灾区”,以法官视角生动讲述惩治虚假诉讼的法庭故事。通过全面打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让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动追求。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2/t20230227_14855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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