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民意 立良法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平台。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在31个省区市设立了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全国各地设立55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汤维建代表说:“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广大群众能将自己关于立法修法的意见建议以‘直通车’形式直接上传到最高立法机关。这一过程正是聚民意、汇民智的过程,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写照。”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委员说:“基层立法联系点还起着立法宣传、协助立法调研等作用。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可以向群众开展有关立法程序、立法理论的宣讲,引导群众了解立法、参与立法工作;可以收集相关法律实施情况以及群众诉求,为后续科学立法打下坚实基础。”
广东省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丁雪梅代表介绍,她参加过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相关活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每次立法意见征集活动前,都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法律草案。征集意见过程中,根据征集对象的不同特点,释明法律草案重点,保证意见征集的深度。征集活动后期,全面梳理上报意见,保证上报意见准确反映民声。”丁雪梅代表说。
为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好发挥作用,汤维建代表建议:“一是完善听证会、论证会等传统立法意见征集方式,同时结合实际,创新立法意见征集方式,将数字化、信息化平台运用到基层立法联系点。二是为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参与群众达到最大化、具有代表性,要将专业人员和普通群众结合起来,将集中性的立法参与和常态化的立法参与结合起来,使立法征集民意的活动更广泛、更科学、更有效。”
“互联网时代,建议进一步创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方式,把面对面交流与‘云端’交流结合起来,让更多人参与立法工作。”丁雪梅代表说,“我将认真履职,密切联系群众,将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人大代表联络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传递到最高立法机关。同时,积极向群众宣传基层立法联系点,鼓励引导他们参与立法,为高质量立法建言献策。”
记者 亓玉昆 张天培 张璁 吴君
《 人民日报 》( 2023年03月07日 10 版)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303/t20230307_14898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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