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高层动态 > 正文

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孙远良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孙远良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远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远良利用担任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孙远良离职后,利用原担任辽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qwfb/202303/t20230308_403507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