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法制 > 正文

河北一案例入选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1.牛某某诉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监督案

  2.肖某等3人与河北省某市住建局行政裁判执行监督案

  3.吉林省某市检察院督促医保局落实见义勇为医疗保障制度案

  4.严某等诉上海市及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销验收合格证监督案

  5.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促进问题企业注销登记专项治理案

  6.何某某诉浙江省某市某区人社局工伤认定监督案

  7.施某甲(郭某)诉福建省某市政府颁证行为监督案

  8.苏某诉山东省某市房管局、赵某房屋行政登记监督案

  9.任某诉湖南省长沙市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监督系列案

  10.广东省某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执行违法运营行政处罚决定监督案

  (以上按行政区划排列)

  肖某等3人与河北省某市住建局行政裁判执行监督案

  【关键词】

  执行监督 工程建筑质量 跨区域一体化协作 社会治理

  【案例简介】

  2021年,某市某花园小区肖某等3名购房人先后以工程建筑质量不合格为由,起诉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法院生效判决责令某市住建局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某花园小区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后未经修复即强制交房等违法行为”履行监管职责。某市住建局怠于履行判决内容,肖某等3人向管辖地某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为应对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现状,全市检察机关构建行政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争议地某市检察院协助管辖地某区检察院办理生效裁判执行监督案件。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某区检察院和某市检察院相互配合开展工作。某区检察院约谈肖某等人了解情况和诉求;某市检察院对接某市住建局,听取意见、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围绕诉求展开调查,确认某市住建局具备履行判决的客观条件和能力。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协调会,督促某市住建局迅速立案,已履行判决义务。肖某等3人对处理结果给予充分认可,主动撤回执行监督申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个案化解后,某市检察院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某市住建局未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审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在工程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备案环节履职不当,影响了众多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导致此类行政诉讼案件多发、频发。针对住建领域暴露出的监管漏洞,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住建局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住建局十分重视,组织力量对近三年来的工程质量监管投诉台账和项目竣工验收档案进行“回头看”,检查全市23个小区,发现问题小区6个,涉及17栋楼,修复问题29处。

  【意义】

  在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创新构建行政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通过“行政争议发生地检察院+行政诉讼管辖地检察院”联动模式,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办案,监督行政机关及时履行判决义务,有力保障了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同时拓展监督视野,以个案为切入点,以数据为支撑,以检察建议为载体,开展类案监督,以“我管”促“都管”,推动住建领域普遍性问题解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jjyw/202302/t20230220_400676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