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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反馈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部署,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工作,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组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继敏带领巡回检察组部分成员,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反馈了对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巡回检察情况,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反馈了对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巡回检察情况。

  

  会上,苏继敏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指出本次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河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李金元分别代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就落实整改反馈意见作了表态发言。

  

  侯建华表示,巡回检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点得准、点得深、点得实,为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指明了方向。省检察院将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反馈意见。一是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把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检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意见,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推进工作,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三是充分发挥检察侦查一体化制度优势,统筹全省侦查力量,综合运用自行查办、交办、督办、领办等方式,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线索核查“清仓见底”。四是举一反三,强力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并形成长效机制。

  

  李金元表示,巡回检察组的反馈意见为看守所规范执法、文明管理工作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省公安厅将认真研究整改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全省看守所监管执法质效。一是转变思想、完善机制、提升能力,为更好配合巡回检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深入研究巡回检察组的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分类分层次研定落实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三是促进全市看守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更好服务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总队长、石家庄市检察院、石家庄市公安局、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jjyw/202303/t20230308_40353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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