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4月12日,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就我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要动员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通知》强调,要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在落实“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着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要求上出实招见实效,围绕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和扩大就业、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实施健康陕西行动、推进完善住房保障、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促进群众出行畅通、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陕西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等16个方面重点任务,做到“实事”有分量、有质量,可量化、可执行。
《通知》强调,要认真察民情访民意听民声,坚持深入一线和群众面对面交流,找准老百姓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要广泛开展党的民生政策宣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企业、农村、学校、社区等开展宣讲,大力宣传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和伟大成就。要聚焦群众利益诉求和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研究提出和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推动为民办实事常态化。要推动力量下沉,开展“千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万名专业干部助万企”行动,保障一批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要深化岗位建功和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确定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坚持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要分级分类实施,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组织分别提出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报道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反映基层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安排民生项目,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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