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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的鲜明特点

发布时间:2023-03-13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作为一个坚持实事求是、勇于开拓创新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章建设。2022年是第一部党章诞生100周年,又逢党的二十大对党章进行修改,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具有双重纪念意义:既传承了中国共产党修改党章的历史经验,也赋予了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时代特色。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具有鲜明的特点,深入领会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的内容与特点,是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的基本要求,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回答和规范的是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根本问题和重要方面。二十大党章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所以党章修改内容从总纲到条文规定的都是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中最重要、最基本并且事关全局的问题。二十大党章修正案体现的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而相对比较具体的理论观点、政策主张、工作要求都不写入党章,可以在其他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体现。

  党的二十大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修正案,是此次修改党章的最重要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不仅集中体现在党章总纲第8自然段,充实完善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历史定位,而且其他总纲修改内容和条文修改内容都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可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是贯穿党章修正案全部内容的一条红线。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系统全面、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内在统一、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这就要求我们从党章修正案的文本出发深刻理解每一处修改背后的深刻内涵。例如修正案中将“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修改为“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大时代课题”,将“这个”改为“等”是采用了高度概括的表述,看似改动不大,但是内涵非常丰富。学习中要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所指出的“习近平同志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来全面理解。只有理解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回答的一系列重大时代课题,才能更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包括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是系统全面、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内在统一、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进而深刻理解指导思想包含的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党章中的体现,领会其作为贯穿整个党章的一条红线的真理力量,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要求进行适度修改。此次的修改不仅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发展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写入党章,而且保持了党章长短规模适中、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层次分明、语言凝练的特点。

  现行党章是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从党的十三大到党的二十大,历次党代会都在此基础上,对党章内容进行不同层面、不同程度的修改、完善。1987年党的十三大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共十条。即党的十三大没有对总纲进行修改,只是对部分条文进行修改。党的十四大到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决议名称相同,都叫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决议中根据形势与任务发展变化,增写或修改了总纲中的内容,并对条文中的一些表述进行与时俱进的完善。十四大党章在总纲部分作了8个方面的修改,条文部分有6个方面的修改。十五大党章修改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总纲中将邓小平理论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在条文部分相应在党员的义务、党的基层组织任务与干部基本条件中增加相应的要求。十六大党章总纲部分增写1个自然段,在5个方面作出重要修改;条文部分由十章增加到十一章,由50条增加到53条,对5个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十七大党章总纲部分增写4个自然段,一共修改15个方面的重要内容,新增1200多字。党的十八大对党章作了6个方面的修改,增加500多字。十九大党章总共修改107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58处、增加了2个自然段,条文部分修改49处、增加了2条,共增加了2100多字。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共修改50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37处、增加了2个自然段,条文部分修改13处、条数未变,共增加了900多字。

  对理论发展、实践发展和制度发展的集中概括。此次党章修改的每一个提法都突出了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每一个表述都做到了要言不烦、精准明确、内涵丰富。

  本次修改党章新增第10自然段阐述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十年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其中第一件大事就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十九届六中全会我们制定第三个历史决议,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特别是重点总结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积累的新鲜经验。第三个历史决议内容丰富、分量厚重、思想深邃,核心内容写入党章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理论阐述,因而在党章修正案中高度凝练概括了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提纲挈领重申了第三个历史决议中总结的百年党史的十条宝贵历史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党章的发展史与党的奋斗史是相伴相生的,每部党章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的具体任务、党的建设状况、自身的认识水平的反映,党章修改的历史就是党的基本主张、路线、方针、政策演变的历史,党章的丰富发展也体现了百年党史的十条基本经验。写入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使其得到党的根本大法的确认和巩固,有助于将其转化为全党共同意志,形成全党根本遵循,进而激励全党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自觉、掌握历史主动、勇担历史使命,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强调党章修改谨慎务实严谨。二十大党章既不可能将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所有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都写进去,也不可能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所有理论观点和战略部署都写进去,所以只修改那些成熟的、在党内已成共识且必须改的内容。

  党章总纲是整个党章的灵魂,凝聚了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党章的条文内容,因而历次党章修改中总纲修改都是重点,内容上会有较大的修改、调整和充实。党章总纲部分增加第28自然段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全面准确概括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也是第一次将之上升为党的根本大法规范性规定。虽然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的纲领即规定了党的组织原则;党的六大明确提出了“组织路线”概念;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并提出“才德兼备”的干部标准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强调各行各业干部要又红又专;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提出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在201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完整地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的方向性、原则性、战略性问题,使之形成了要素完备、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二十大将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党章中予以确认,赋予其更高的权威性,更强的稳定性,从党章顶层设计上完善了党的路线体系,拓展和规范了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条文部分对党的基层组织内容的修改、对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与关于党组部分内容的修改都是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和组织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深化。

  从内容到程序都体现了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体现。相对于其他党内法规而言,党章最集中又最权威地体现了党的整体意志、利益及共同理想,是党的建设和全部活动的基准。二十大党章的修改,做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将党员意志上升转化为全党概括性、抽象性、整体性的共同意志。

  修改党的章程,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和一个政治惯例。因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同属最高领导机关的中央委员会是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并要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可见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最为集中代表了全党共同意志,修改党的章程只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进行,而不能由其他的机关制定或修改。不仅党章的修改主体确保了二十大党章修正案集中体现全党共同意志,而且党章的修改程序生动再现了党章凝聚全党意志的过程。从党章修订工作的启动,到提出党章修改方案,到形成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到形成党章修正案(讨论稿),到最终形成党章修正案大会表决稿,是否修改、修改什么、如何修改,全过程都充分听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才能使得党章修改的内容成为全体党员和党组织意志的集中体现,尽可能全面充分反映全党的信念和愿望,这也是党章之所以在党内具有最高权威和最高效力,能成为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武器的根本所在。

  责任编辑:魏捷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dkll/20230303/851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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