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推行阳光监督员工作制度
“低保政策动态管理要实施到位,掌握群众的家庭情况,因病因灾致贫致困的农户要及时纳入。”
“单据审核、签批要严格,村务、财务公开要及时、详细,要让群众清楚村里做了什么事情,用了多少钱。”
……
日前,剑川县甸南镇龙门村聘请的阳光监督员在参加村务决策、报销单据审核后直言不讳地提出意见。
为充实监督力量,优化监督模式,去年以来,龙门村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在打好“红色教育牌”“农业科技牌”“全国文明村荣誉牌”三张牌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县探索建立村级阳光监督员工作制度,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较真碰硬的退休干部、退伍军人、乡村教师、乡贤能人中选聘6名阳光监督员作为群众监督力量,重点围绕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村务决策、“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及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严防基层“微腐败”。
“村级决策是否民主、执行过程是否合规,村干部是否滥用权力……村里的大事小事,阳光监督员都会参与监督,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降低村干部优亲厚友、滥用权力的风险。”甸南镇纪委负责人说道。
在强化村级监督制约的同时,突出县级统筹指导作用,由县纪委监委与乡镇纪委一同制定工作办法,规范村级阳光监督员履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村级阳光监督员机制发挥作用,形成上下联动、覆盖乡村的基层监督网,实现村级事务管理全村参与、小微权力全员监督的大格局。
此外,该县狠抓村务监督委员会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通过设立村务监督公示栏、印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常态化监督工作任务,梳理村级财务审批、工程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监督重点清单,持续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三资”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和对村“两委”的贴身监督,实现了93个村(社区)小微权力10个大项29个小项基层权力清单监督全覆盖,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张润莲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0306/118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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