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县通报1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4-13
来源:
作者:
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中心校总务副主任廖振兴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0年9月11日,富川县古城镇中心校发生一起由蜡样芽孢杆菌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危险餐次为该校食堂中餐,危险食物为炒粉。当天古城镇中心校送至医院的学生共计135人。廖振兴负责该校后勤工作、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工作,在具体管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未按照规定制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安排工作人员对配送公司更换后的食材验收签字,未能及时发现富裕湿米粉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导致古城镇中心校出现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并被富川县市场监管局处以行政处罚,造成不良影响,其应负直接责任。2020年12月,廖振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富川县纪委监委)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