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违纪】"老好人"式执法,要不得!
2017年至2019年,缙云县水利局水政监察(渔业执法)大队夏理宅任大队长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非法采砂行为未予制止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损失。2022年10月,夏理宅因违反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年底,缙云县大源镇岭后村村集体以疏浚桥洞堵塞和建设美丽乡村为名,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和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在岭后村“洗碗潭”“大坝潭”“振跃面前潭”等地采挖砂石料,并售卖给岭后村村委会主任吴某某实际控制的永安砂厂。
夏理宅多次带队到现场监督检查,核实相关情况后,仅口头要求岭后村停止非法采矿行为,未下发书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亦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致使32409立方米砂石料被非法采挖,销售金额达80.2045万元。
此外,永安砂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和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挖砂石料总计约16174.15立方米,并将砂石料堆放在柿坑村口“大伦”位置,夏理宅均未及时予以发现、制止该违法行为。
2020年7月,夏理宅向缙云县纪委监委主动投案。2022年10月,夏理宅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作为一名基层执法人员,我没有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在自己的岗位上得过且过。我的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国家资源遭受损失,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现在我清醒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到很惭愧,也很后悔。
执纪者说
执法者是法律的捍卫者,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守护者,理应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引以为戒,杜绝“老好人”思想,增强担当尽责意识,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
(缙云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huashuoweiji/202212/t20221223_79063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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