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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化解冒名婚姻登记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感谢你们,现在婚姻登记撤销了,我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不再起诉了……”新年伊始,霍林郭勒市检察院依法监督某县民政部门撤销了一起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并成功化解了错误婚姻登记背后的行政争议。

  

  案情回顾

  

  

  2022年刘某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得知,已被他人于 2005年冒用其身份进行结婚登记,据其回忆,自己的户口本曾于2005年丢失过。依据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范围,2022年12月,刘某向霍林郭勒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撤销其办理的原告刘某(被冒用)与王某的婚姻登记,同时,霍林郭勒市法院向霍林郭勒市检察院移送了诉前调解案件线索。

  

  

  

  

  

  

  

  为有效化解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调查核实后,检察机关组织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婚姻登记机关及当事人进行公开听证,确认王某与刘某的婚姻登记系冒名顶替。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即向某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撤销错误婚姻登记。日前,某县民政局采纳检察建议,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撤销刘某和王某的婚姻登记,并依法进行了公告。

  

  此案是该院办理的全市首例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冒名顶替导致违法婚姻登记的行政检察案件,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302/t20230203_3982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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